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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9-19 15:54:31
  • 来源: 台山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司法局
  • 【字体:    



各处办股所:

现将《台山市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司法局

202394




台山市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我市全面开展“一司法所一品牌”创建活动以来,市司法局统筹部署,各处办股所推进落实,以守正创新、勇于实践为牵引,全市17个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解、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职能领域精心打磨,锻造出了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侨都特色的司法所业务工作品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让“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为将品牌工作往纵深推进,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江府依法办〔20219号)和《江门市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江司办〔202355号),现制定我市品牌深化推广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围绕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则》,推动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将品牌建设工作往纵深推进,持续培育品牌、擦亮品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新时期台山司法行政机关新担当新作为,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台山法治台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组织机构

成立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

四、实施步骤

(一)选择推广学习的经验做法阶段(9月中旬完成)

各镇(街道)司法所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从下发的《江门市司法所品牌创建经验资料汇编》(见附件)中选择适用自身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学习深化推广,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已获得“品牌司法所”称号的司法所,在持续深化建设工作、擦亮品牌的同时,也要选取其他市区司法所优秀品牌经验在本所加以推广,做到优中更优。各所将深化推广工作方案于913日前报送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甄佩澄同志,联系电话:5572421

)推进实施阶段(11月上旬前完成)

各司法所按照推广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建设工作。局各处办股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解决司法所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调整策略,确保推广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验收阶段(11月中旬完成)

各处办股所对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市局领导小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方式等进行检查,对于满于现状、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的司法所予以通报整改。在推广过程中的新亮点、新举措、新经验,在报刊、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对做得好的司法所优先推荐司法所集体、负责人记功嘉奖,申报全国、全省“先进司法所”、“模范司法所”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深化品牌建设深化推广工作、督促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方向,切实避免工作盲目性、随意性。各处办股所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推动深化推广品牌建设达到预期效果。把品牌深化推广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和法治考评项目,对深化推广工作抓得不紧,成效较差的,根据情况在平安建设考评和法治考评予以扣分。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要成立专责小组,所长负主责,将深化推广司法所品牌建设作为司法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必须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以及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依归,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突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工作亮点要具体有力、可操作性强,要形成鲜明特色、有影响力和知晓度,获得社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加强经验交流。各处办股所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司法所品牌示范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互促互学,达到“先进带后进”工作效果,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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