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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军同志带队到我市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我局局长梅锐锋同志、副局长黄宇雄同志及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谭绮梅同志及相关司法所负责同志参加专项活动。
专项工作组重点检察了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主要对社矫人员档案封存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和帮教制度作重点检察;并对我局打造“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的经验做法给予大力肯定,认为其结合教育引导和公益服务的方式可行,帮扶效果显著,有助于帮教质量的切实提升,值得大力推广。
为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陈文军同志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加大规范化力度,以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推动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推动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手抓,保障社矫对象合法权益;三是加大部门联动,要求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梅锐锋同志表示,我局将继续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社矫股供稿)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在我局开展专项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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