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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祖屋过晚年”,这个听起来再寻常不过的心愿,却成为了年过九旬的伍老的心病。这件拖了三年之久的事不单是当地乡亲茶余饭后热议话题,还是海外侨胞的关注热点,因为大家都在留意着事情的进展情况,期待着法治社会下是如何维护合理合法权益的结果。 纠纷中伍老与伍某是叔侄关系,20多年前伍老将其祖屋交由伍某使用,现受“落叶归根”习俗观念的影响,伍老欲回祖屋安享晚年,不料伍某却以补偿房屋多年来的维护费和管理费为由不肯搬出甚至发展到不让伍老进屋;并且伍某定居海外的兄弟姐妹在未明真相的情况下就到处宣扬甚至还要联系境外媒体进行报导,扩大事情的影响,为自家兄弟争取合法的权益。双方寸步不让,并积怨越来越深,年迈多病,行动不便的伍老无奈之下毅然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保护自身的权利。 接案后,通过分析案情,该案若判决,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且不利于案件执行,台山市人民法院便协调台山市司法局、四九镇党委政府、四九镇村两级调委会等部门单位召开研判会,具体分析诉前调解的可行性。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叔侄关系,为了让亲情维系留有余地,促进案件的高效顺利执行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会上一致同意启动诉前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并迅速成立了联合调解小组,兵分七路:镇调解主任全程参与,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各调解员的积极性,配强配优调解队伍,形成调解合力;镇综治办做好当事人情绪稳控;镇妇联与当事人家人聊家常,送关怀,疏导情感;镇人大组织有威信的人大代表听诉说,讲孝道,打亲情牌;村调委会发挥亲缘、人缘、地缘优势,从亲朋好友入手营造调解氛围;市人民法院给当事人分析可能的诉讼后果和不利影响;市司法局强化调解工作规范指导;最终只用了4天时间经过各部门的叙情、说理、讲法,双方在四九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伍某自愿在三十日内搬离,并且不要求任何补偿。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最佳时机,彰显了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效。本次诉前联调的成功,是我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是我市大力推进基层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成效,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快速化解社会矛盾,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执行难问题,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重续亲情的机会,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黄宇雄副局长积极牵头诉前联合调解机制,推动调解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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