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司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我市转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亮点纷呈
  • 2020-01-10 16:25:3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根据江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市紧密结合干事创业敢担当和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任务,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转化为彰显担当的不竭动力,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一、在“疏通”上做文章,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统筹设计

  一是建立全市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机制。落实好“每十日一排查、每月一汇报”的常规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73个,人民调解员2098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2人。二是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市司法局与市交警大队、市卫计局、市妇联、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加大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的调解力度,进一步探索创新诉调、警调、访调等人民调解联合运作工作模式,使人民调解工作向专业化发展。截至10月底,全市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累计3257次,受理调解案件累计1843件(其中镇街调委会受理调解案件累计554件,村居调委会调解案件累计932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受理调解案件累计357件),调解成功案件累计1792件,调解成功率为97.23%。

  二、在“援助”上求突破,筑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一是继续畅通“一站式服务”,以覆盖到全市各镇街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扩大人民群众接受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力争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并跟踪案件承办,结案回访。二是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应援尽援,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对他们涉及赡养、抚养、劳资纠纷等的法律援助申请,均不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坚持“免审即援”的制度,进一步简化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三是推进律师值班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协调市司法局、市法院和看守所的联动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工作衔接。截至10月底,市法援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1件,其中,民事案件110件,刑事案件461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643人次。律师驻村(社区)提供服务总数4187件/次,其中接访咨询2999件/次,法律意见书37份,调处纠纷5起,上法制课1014次,其他法律服务事项129件。

  三、在“创新”上再发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方式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推行办证容缺受理服务,对于不是欠缺案件的主要证明材料的案件均可先予受案处理,允许当事人领取公证书时再补齐辅助证明材料,让群众不用来回跑。全面启用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同时支持刷银行卡和现金支付服务,实现公证缴费服务便捷化、智能化、信息化。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公证档案数据管理系统。按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预算,根据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软硬件设备和聘请人员,即时更新公证数据。三是建立健全企处互动工作机制,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的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综合性、多元化的公证法律服务。截止10月底,全市公证业务总量达44931件,同比增长47%,成绩显著,团结协作、默契配合、抢任务、争上游、创一流的优良作风蔚然成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