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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19-11-08 15:45: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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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民政深化推进政务公开。

  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本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责任股室:办公室、财务室)

  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股室:办公室、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

  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细化完善。在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围绕服务民生保障加强政策解读。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完善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业务股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制度,对于涉及民计民生、具有全局性、综合性重大事项的决策,应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固定程序并进行留痕管理。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预先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情况。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与本部门有关的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本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对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责任股室:办公室、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规范办事服务信息,适时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自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台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每年听取1至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安排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局门户网站管理

  做好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确保网站更新及时。(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三)规范局网站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局网站页面布局、栏目设置,完善网站查询服务功能。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

  围绕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推进服务公开

  推动“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发展,将实体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延伸。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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