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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台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山民政信息网(http://minzheng.tsinfo.com.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路39号;邮编:529200;联系电话:0750-5522280;传真:0750-5500165;电子邮箱:tsmz5500165@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民政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提升民政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实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责任单位为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同时结合本局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党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台山民政信息网等公布有关政府信息,做到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随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二)规范程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务。继续完善台山民政信息网的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局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梳理出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并及时填报相关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股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
我局除了继续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外,还主动与《南方都市报》、《江门日报》、台山政府网站、台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慈善万人行”、“抗击台风‘韦森特’”、“殡仪馆迁建”、“12月12日的婚姻登记潮”等,都邀请有关媒体的记者参加各类民政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布新闻消息。又如今年与媒体合作,在《南方都市报》刊登了有关搬迁殡仪馆的有关文章,澄清一些误会。今年2月份,我局伍小霞副局长参加了台山电视台《得闲倾偈》节目,将我局开展慈善工作的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使市民理解和支持我市的慈善事业。这些做法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我局还同时继续巩固位于石花文化广场的“法制长廊”宣传阵地,坚持每季度更新一次,向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在台山民政信息网站共审核公布信息135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3条,民政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5条,市民留言栏目发布信息115条,党务公开信息2条。其它内容也及时进行公开,并随时更新。并对我局开展党工青妇“五好”创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机关运动会、“七一”表彰等会议进行了网上报道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共接受网站上群众咨询115次,主要是婚姻登记、优抚安置、低保、收养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我们都及时给予详细的网上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民政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台山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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