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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山民政信息网(http://minzheng.tsinfo.com.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路39号;邮编:529200;联系电话:0750-5522280;传真:0750-5500165;电子邮箱:tsmz5500165@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民政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提升民政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实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责任单位为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同时结合本局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党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台山民政信息网、石花广场法制长廊、政务党务公开栏、印制《民政业务一次性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公布有关政府信息,做到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随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二)规范程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务。继续完善台山民政信息网的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并于12月建立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局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梳理出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并及时填报相关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股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在台山民政信息网站共审核公布信息82条。其中:民政办事指南栏目发布信息3条;民政动态栏目发布信息8条;民政重要文件栏目发布信息5条;市民留言栏目发布信息55条;民政重要文件发布7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信息4条。其它内容也及时进行公开,并随时更新。并对我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组织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创文、慈善捐赠公开等进行了网上报道宣传。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将一些常用的资料发布,供群众办事用,如办理民政业务一次性告知书(65项业务)、离婚协议书样式、民政局进驻镇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办理指南、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图、社会组织资质申报、社会组织评估等。
我局除了继续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外,还主动与《南方都市报》、《江门日报》、台山政府网站、台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新闻信息。如开展“大民政”工作、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工作、首个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组织社工考前培训等,都邀请有关媒体的记者参加各类民政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布新闻消息。这些做法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我局还同时继续巩固位于石花文化广场的“法制长廊”宣传阵地,坚持每季度更新一次,向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共接受网站上群众咨询55次,主要是婚姻登记、优抚安置、低保、收养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我们都及时给予详细的网上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民政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制定信息公开内容细则,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深化行政信息的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
台山市民政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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