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林业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0-02-03 12:01: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下旬至2019年8月下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林业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6个方面共48个问题。市林业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12月20日,对巡察组指出的48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组织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9月29日我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会议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为加强整改落实工作,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新强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国有林场和上川岛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颜志勇同志兼任。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黄新强同志负总责,颜志勇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对每个节点、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责,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三)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6大方面48个问题,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聚焦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党组政治引领不明显,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方面的整改。

  1.关于大局意识不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决,力度不足,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政策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的要求,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8月22日,下达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保障有关镇(街)、村委会生态公益林日常管理支出和协调管理支出,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政策。二是11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印发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台山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合理和有效的管理好我市生态公益林。

  (2)关于科学合理高效使用生态公益林资金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措施不硬,近年来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没能如期按要求完成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17日,下发《关于加快台山市2019年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督导函》,进一步促进各镇(街)落实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二是9至11月,实施领导班子牵头,每月实地督查督导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台山市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截止11月28日,提前完成扩面任务9.18万亩,其中实施潭江流域生态公益林扩面2.92万亩,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森林资源布局,改善了我市生态环境。

  (3)关于执行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使用管理政策有偏差,5名护林员长期在局机关从事卫生、饭堂等与生态公益林管护员职责无关的工作,违反了上级关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使用管理政策,10月11日已辞退3名护林员岗位。12月17日,辞退2名市级护林员岗位,从2020年1月起,改聘为临时工作人员。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重大决策不科学

  (1)关于党组没有对2018年以来印发的《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7项重要制度进行讨论研究,以致制度出台后未能得到很好执行,个别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9月30日,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日常做好上会提醒和问题反馈,凡属“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和行为。整改期间,党组会议讨论了“三重一大”事项 19项。

  (2)关于2015年6月23日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同意下属单位市红岭种子园以约定利息方式向红岭种子园职工家属及其他社会人员集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违反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10月18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台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对21条细则进行详细解读,有效提升党组成员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潜在风险的领导能力。二是市红岭种子园已于2016年8月按合同要求返还红岭种子园职工家属及其他社会人员集资。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关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党组会议存在临时动议、会前酝酿不足的现象,“通报式”讨论、“走过场式”表决等情况比较普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印发了《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会前准备,提前酝酿议题并在会前1-2天印发议题,坚决做到不成熟不召开党组会议。

  (2)关于党组会议讨论决策事项存在“一把手”首先发言定调,“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环节缺失等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已于2018年6月起,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述发言机制。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党组会议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在每次党组会议记录的最后一页签名确认。

  4.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仍不够全面。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以及财务监管等多项整改措施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开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不到位开展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10月下旬开始,局办公室、财务对下属单位开展了党建和财务检查,并形成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的长效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防微杜渐。

  (二)党的思想建设抓得不牢,工作缺失。

  1.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浮于表面。

  (1)关于党组学习贯彻中央以及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以会议传达、文件宣读为主,学习停留在表面上、应付式,学深学透结合实际学离上级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第一议程。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10月9日至10月11日,开展市林业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研讨;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江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11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台山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11月14日,组织林业系统党员前往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司令部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问题深入剖析,究其根源,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对负责学习记录人员指导及督促,规范记录标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了《台山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规范学习形式,明确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开记录,做到详实学习记录,提高学习质量。整改期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3次,分别是  9月27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专题,11月18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论述》专题,12月2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意识形态工作薄弱,责任不清。

  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对林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不实,被动简单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9月30日,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全年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健全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落实了年初有部署,年末有总结。三是10月31日上午9时举办了林业系统党建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局机关、国有林场和上川猕猴保护区的组织人事干部共6人,加大意识形态培训学习,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同志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的指导。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形成常态化。

  (1)关于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抓得不实,欠缺主动性,简单照搬上级要求,没有认真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局党组定期研讨分析党建工作,全年召开16次党组会议研讨党建工作,其中整改期间召开了6次。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10月9日至10月11日,开展市林业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研讨;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江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11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台山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11月14日,组织林业系统党员前往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司令部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三是10月28日、11月14日组织局党务干部对下属支部开展党务工作及“两学一做”的指导检查工作,整改期间共指导检查2次。

  (2)关于党组成员没能体现带头学、当标杆、作表率的基本要求,党员学习自觉性不够,不走心不走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组成员没能体现带头学、作表率开展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带头在党小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议上,党组成员主持学习,带头发言,引领学习,当好标杆,做好表率。三是党员在学习中做到专心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关于组织学习形式单调,学习内容单一,部分党员对“两学一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不清楚,大部分党员均无法提供学习笔记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中旬,印发“两学一做”“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党建知识点发给全体党员。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10月9日至10月11日,开展市林业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江门市、台山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11月14日,组织林业系统党员前往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司令部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全体党员都做到了有专门学习笔记本。

  (三)党的组织建设推进乏力,党建工作虚浮。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书记抓党建意识不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没能扛起党建主责,将林业系统的党建工作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局党组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第一议程。二是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部署党建工作。三是10月9日至10月11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开展市林业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研讨。10月中旬,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深入的谈心谈话。四是10月22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按照要求上好党课。

  (2)关于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工作缺失,责任不清,日常党务工作落实不力,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10月28日,党建分管领导带队到下属单位开展党建检查和指导,压实责任。

  2.党建制度缺失,基层党组织涣散。

  (1)关于党总支部以及下属各党支部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基本建设制度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不正常情况究其根源,对第二党小组记录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做好记录指导工作。二是10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收看《党支部专题学习暨吸收预备党员大会》视频学习,规范会议程序。三是10月中旬,各党组成员分别对各股(室)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建工作谈话提醒。整改期间,局机关支部召开“三会一课”23次,12月9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2)关于下属单位红岭种子园党支部2014至2018年四年里只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党支部书记上党课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督促市红岭种子园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基本建设制度,定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红岭种子园自2019年9月20日至12月上旬,共召开了13次组织生活会,其中党员大会6次(含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支委会议3次、党小组会议4次。

  (3)关于上川自然保护区党支部委员会2006年批准设立,多年没有健全党支部班子,党的基本建设缺失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上川自然保护区党支部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二是督促指导上川自然保护区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基本建设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生活规则,定期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抓好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整改期间,召开“三会一课”5次,12月6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3.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肃。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程序不规范、审核不认真、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红岭种子园支部个别党员存在申请转正时间在后,党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时间在前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补充说明并附入个人档案。二是10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收看《党支部专题学习暨吸收预备党员大会》视频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的25个步骤,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录。三是制定下发《入党培养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规范性填写工作,全面加强入党申请书的把关,严格实行入党申请书本人亲自书写并签名落款。四是10月31日,举办林业系统党建、人事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全系统党务工作者履职的能力,规范党籍档案资料。

  4.党组织会议记录不严肃。

  (1)关于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混合记录了党组扩大会议、行政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议、干部职工业务工作会议等内容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在10月31日召开林业系统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系统党务工作者履职的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了会议记录规定,将党组扩大会议、行政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议、干部职工业务工作会议等内容分开记录。

  (2)关于党组会议的记录存在长期采取活页打印会议内容粘贴,同一会议内容在不同记录本重复记录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江门市委组织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本填写说明》有关要求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对2018年6月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部进行了整改。二是11月份以来,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提前两至三天收集上会议题,经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提前一天印发,避免同一会议内容在不同记录本重复记录等问题。

  (3)关于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普遍缺失记录应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实到会人数,个别会议记录造假应付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有关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规范会议记录,记录好应出席人数和实到会人数等内容。二是10月31日,举办林业系统党建、人事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全系统党务工作者履职的能力。整改期间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参加人员签名、会议内容                       等。

  5.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

  (1)关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严肃不认真。干部档案资料缺失、材料整理不规范、信息审查不细致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4日制定《台山市林业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二是对7名干部有资料缺失、材料整理不规范、信息审查不细致等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对1名缺失学历证明的党员进行了材料补充,对7名干部缺少提拔考察材料分别进行了补充说明并附入个人档案。三是10月31日上午9时举办了林业系统党务、人事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局机关、国有林场和上川猕猴保护区的组织人事干部共6人。四是11月22日前,对市委组织部针对选人用人情况的巡察反馈意见,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干部档案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上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和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混乱等5方面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通过市委组织部验收。

  (2)关于个别干部个人档案中有两份材料出生日期不一致,3名事业干部聘任合同已过期4个月仍未办理续签手续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对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干部档案核查并认定了出生日期。二是经核查,3名干部原聘用合同期限是从2014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3日止,已于2019年2月14日办理了续签手续。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没有彻底整治。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林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公款吃喝。二是10月底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完成。

  (2)关于2019年下属单位市森林分局违规向休假不在岗民警发放值勤岗位等补贴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10月9日,全部退回多发放应休未休年假、执勤岗位等补贴。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管理,完善值班台账,加强监督审查。

  (3)关于市红岭种子园2013年12月以学习资料培训费的名义向在编职工违规发放现金补贴,以劳保补助的名义向在编职工违规发放现金补贴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已于2019年10月20日前全额退至台山市红岭种子园的账户。

  2.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官僚主义。

  (1)关于党组落实工作浮于面上,注重做表面文章。2014年以来先后成立的17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只停留在一纸空文上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9月30日,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2014年以来先后成立的17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于人员变动,部分领导小组已作调整。完善林业工程建设、采购、林木采伐审批、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程序,经领导小组成员讨论签名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没有认真研究,抓好落实,而是甘于当“二传手”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当“二传手”、不担当、慢作为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担当作为意识。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江门市、台山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11月1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罗和足作为台山市先进模范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宣讲。

  (3)关于党组在薇甘菊治理工作中,没有按上级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细抓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结合台山市薇甘菊现状,9月27日制定完善《台山市2019年薇甘菊治理工作方案》,实施防治3900多亩。二是4月21日、6月21日、5月22日、11月23日等,结合“创文”、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等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薇甘菊防治成果展等活动,合计发放薇甘菊防治宣传小册子近5000多本,组织防治技术现场会、防治技术培训班2次,累计培训技术人员和林农近800多人次,加强薇甘菊危害性的宣传,发动全民防治薇甘菊。

  (4)关于对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检查也只是走走样,没有进行深入细致核查了解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对2017年至2019年下拨15个相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深入核查了解。至10月23日,涉及的15个单位已全部上报近三年森林防火经费的相关材料。经核查,相关单位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清楚,符合专项专用的规定。

  (5)关于森林砍伐设计审核过度依赖作为资质单位的红岭种子园独立办理,党组缺乏相应监管。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4日制定《台山市林业局林木采伐设计成果材料监管办法》。二是森林资源管理股日常加强对林木采伐设计成果材料严格审核和不定期抽查,做好检查记录。10月30日,实地抽查三合镇、水步镇、台城街道办、四九镇各一个林木采伐点,从资料整理、采伐方式、采伐树种、平均树高、平均胸径、面积调查等六个方面检查采伐设计单位作出的《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是否合格。

  (五)党的纪律建设刚性不够,从严治党力度不足。

  1.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没有认真落实,2013年以来没有召开过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门会议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年召开8次,整改期间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9月25日制定《台山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目录及监控责任表》,对14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14份。三是9月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台山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0月8日组织观看警示录《浊流之虐》等警示教育片。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不明确,责任清单未能密切结合林业实际具体制定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9月25日制定了《台山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目录及监控责任表》,完成新一轮廉政风险大排查。二是10月底前,党组书记和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直属单位、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并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

  2.监督执纪宽松软,“四种形态”运用不扎实。

  (1)关于廉政提醒谈话工作不严肃,针对性不强,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废除了模板式的谈话提纲。二是根据谈话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10月底前,党组书记和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直属单位、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切实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

  (2)关于重点人重要岗位的谈话工作没有抓早抓严抓实,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纪检组长对人事和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1日前,党组书记和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直属单位、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整改期间,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9次。二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管纪检监察领导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3.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

  (1)关于党组没有按要求制定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制度,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不严,存在职工出国(境)台账无登记,证照管理混乱,对下属单位在编干部职工证照管理缺失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24日,制定《台山市林业局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二是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证照全部收集进行集中管理,其中护照41本,港澳通行证51本,并完善管理台账登记。三是完善审批手续,对过期旧证照也由办公室收集管理,对遗失、未上交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人员要出具相关证明,整改期间,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没有人出国(境)。

  (2)关于红岭种子园党支部个别党员干部2013年以来因私前往澳门13次,2017、2018年两年里就达5次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该名党员干部于2019年10月15日作书面检讨与解释,前往澳门主要原因是采购父母用药、家庭用药、生活用品等。二是红岭种子园所有干部职工的出国(境)证照已于2019年4月17日交到市林业局办公室,上交普通护照7本、港澳通行证12本。

  (六)廉洁意识淡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1.财经纪律意识薄弱,财务开支、国有资金资产处置存在漏洞。

  (1)关于红岭种子园在2017年到2019年期间未经招投标程序违规出租桥湖路300号大楼和林化厂等物业,违反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哲行办法》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自查自纠,桥湖路300号大楼所有楼层均已出租,租赁到期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林化厂的租赁到期时间为2032年6月30日。待这些物业的租赁期到期后,市红岭种子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与管理,通过招投标程序出租。二是从2019年起,市红岭种子园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属于种子园的租金收入均上交市财政专户,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三是10月17日,局分管国有林场领导对市红岭种子园负责人林昌明进行了财经纪律等谈话提醒。

  (2)关于红岭种子园、甫草林场资金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加班值班补贴发放不够规范,补贴方案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红岭种子园已于10月12日前退还违规发放的加班费。甫草林场已于10月21日前,退还违规发放的加班费。二是10月28日,组织局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国有林场进行财务监督检查,重点对收支现金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几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三是12月7日,制定了《台山市林业局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3)关于多年来存在公款私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10月21日前,已全部收回借款。二是11月1日,市甫草林场制定了《台山市甫草林场财务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4)关于森林分局执行2018年9月1日实施的《台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值勤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台林〔2018〕56号)不严格,不按岗位实际实行岗位津贴发放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加大自查自纠。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违规多发放民警执勤费。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违规多发放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费,已全部退还。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管理,完善值班台账,加强监督审查。       

  2.重点部门风险防范措施过弱,廉政风险问题比较明显。

  (1)关于党组在工程项目审批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财务支出审批以及公车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审批制度缺失,审批验收不严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17日,制定了《台山市林业局公务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12月7日,制定了《台山市林业局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2月7日,《台山市林业局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

  (2)关于2016年台城石花北森林公园工程等多宗工程建设项目未经市财政局审核、也未签定施工合同便实施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经核实2016年台城石花北森林公园工程等多宗工程建设项目,有原始材料,已对市财政局审核、签定施工合同等报账缺失材料补充完整。二是经核查2013年沿海防护林带补植抚育工程,为属地镇实施建设主体,有原始下发发包材料,已对缺失材料补充完整。

  (3)关于公车管护费用支出把关不严,且未定点维修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10月10日,制定了《台山市红岭种子园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10月10日,制定了《台山市红岭种子园生产车辆、设备管理制度》;10月21日,制定了《台山市红岭种子园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二是执行公车定点维修规定,定点维修选择了台山市信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4)关于对2011年、2018年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下拨各镇后的使用情况不掌握,缺乏监管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10月底前,组织对2017年至2019年下拨15个相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深入核查了解。涉及的15个单位已全部上报近三年森林防火经费的相关材料(包括各年度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说明和相关票据材料复印件),经核查,相关单位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清楚,符合专款专用的规定。

  (5)关于财务开支存在报账手续不完善,公务接待事由不清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10月15日,召开各股室、直属单位、国有林场负责同志会议,解读有关财务制度的政策并提出要求。二是10月28日,组织局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国有林场进行财务监督检查,重点对收支现金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几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三是12月7日,制定了《台山市林业局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林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三)以整改促进工作开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市林业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加快台山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750-5531934  ;邮政地址:  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32号 ,邮政编码: 529200  ;电子邮箱: tslyj5531934@126.com 。                    

 

 

                                                                                              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

                                                                                              2020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