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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江府﹝2014﹞10号)及《关于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的通知》(台府依法办函﹝2018﹞6号),台山市林业局决定就《台山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听证,并已于2019年7月1日发布了听证会公告。经自愿报名、推荐邀请等方式,共确定了11名听证代表,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10点
地点:台山市林业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台山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组织机关
台山市林业局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炳新台山市林业局营林科技股股长
(二)听证陈述人
陈健良台山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听证记录人
方伟台山市林业局科员
(四)听证监察人
杨婕台山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股股长
(五)听证代表(11名)
林昌明江门市人大代表
赵虎章台山市政协委员
吴晓阳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李福明林业高级工程师
周伟超林业高级工程师
伍光明群众
陈静群众
庞海通群众
陈艺辉群众
叶艺豪群众
黄有光群众
特此公布。
台山市林业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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