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林业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共台山市林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 2018-10-25 06:45:08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领导水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增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党组中心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中心组学习可扩大到股(室)、直属单位、国有林场和上川岛猕猴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为党组中心组组长,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由组长或由组长指定一位成员主持。分管局办公室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中心组学习设学习秘书,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其职责是制订学习计划,印发学习资料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

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组织辅导相结合,集体研讨与中心发言相结合。每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4次。每次集中学习重点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时间半天或一天,确定12人围绕主题作中心发言,并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

三、学习内容

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指示精神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林业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掌握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协调利益关系、推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四、学习计划

每年年初,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订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充实学习计划。

五、学习考勤与记录

严格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接到学习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按要求认真自学与思考,做好参加集中学习的准备,依时参加学习。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及时补学缺习的内容。中心组组长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督促,并通报情况。建立中心组学习专用记录本,局党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等有关工作。

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党组中心组学习必须以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为中心,结合林业实际,着眼于科学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坚决反对和克服照本宣科、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的不良风气,反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说一套做一套的不良风气。积极倡导并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党性锻炼、思想作风修养、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在解决新形势下履行林业管理职责的重大课题和主要矛盾上下功夫,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在提高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上下功夫。

七、总结与交流

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结合工作调研,撰写学习心得。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提供1篇有一定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中心组要认真总结学习经验,不断完善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和组织形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