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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公告
  • 2022-05-30 10:58:56
  • 来源: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字体:    

  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局对全市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查,我市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有粤JF6132、粤J6051、粤J5628等13辆道路运输车辆(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5月18日,如车辆信息有误的请于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逾期未反映的,责任自负。车辆详情可登陆台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joymasonry.com/zfgzbm/sjtysj/index.html查询)。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为保障各道路运输业户的切身利益,请各相关道路运输业户迅速到我局营运车辆签证站(台山市台城陈宜禧路新宁体育馆北门对面台山市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号窗口)补办相关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手续。我局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被注销车辆不得再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180天以上未年审营运车辆清单(截至2022年5月18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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