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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局对全市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查,我市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牌为粤JDA213、粤JH2881、粤JDG047等道路运输车辆共计154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的道路运输空车业户共计50户(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1月30日,如业户、车辆信息有误的请于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逾期未反映的,责任自负。业户、车辆详情可登陆台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joymasonry.com/jtj/查询)。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为保障各道路运输业户的切身利益,请各相关道路运输业户迅速到我局营运车辆签证站(台城洪湖路1号台山市交通管理总站运政大厅)补办相关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手续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我局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被注销车辆、业户不得再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1.台山市逾期年度审验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截至2018年11月30日)
2.台山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空车业户(截至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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