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公安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拍卖涉案物品的公告
  • 2024-02-02 11:53:19
  • 来源: 台山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公安局
  • 【字体:    

  2024年1月31日,我局在台山市川岛镇山咀港附近查获龙虾一批,为查清事实,当日依法立案并扣押该批涉案物品。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批扣押的涉案物品龙虾属于鲜活、易腐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依法公开先行拍卖处置,拍卖所得价款由我局暂予保存。

  根据上述规定,要求该批扣押的涉案物品龙虾的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联系人;梁警官;联系电话:0750-5318753。

  特此公告。

  台山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