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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16年申请省级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名单及金额公示
  • 2017-03-08 00:42:3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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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拨付2016年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6303号)的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的2016年度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对象申请材料进行了资料审查和资格审核,拟定符合申请省级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单位共144个。现将江门市2016年度申请省级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对象名单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公告如下:

1、公示期 7 天。在公示期内,各界群众可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2、公示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3月12日。

3、受理单位:江门市价格监测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08号2楼,邮政编码: 529020 ,联系电话:0750-3098029。

                                                                                         2017年3月6日

    附件:江门市2016年申请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对象及补助金额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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