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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申请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0781-19-01-91137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川岛镇下川岛王府洲旅游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工程设计在王府洲一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新建二期污水管网,新建 3022米DN200~DN400 污水管收集住户污水,接至一期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王府洲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由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800.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98.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4.66万元(勘察费10.50万元,设计费18.31万元,监理费21.89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等其他费13.96万元),预备费38.14万元。资金来源: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意见的请示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
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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