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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 2011-11-25 07:43:52
  •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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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建设“高效、廉政”的政府机关,使全体工作人员做到正确、及时、公正、高效行政,特订立本制度。
1、业务股室要将现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服务流程通过台山政府网及政务公开栏向服务对象公示,增强机关办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2、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由综合股、工交股和投资股负责。综合股受理农林水建设项目、农业和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气象和国土利用等经营性建设项目;工交股负责、工业交通能源、通信、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投资股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贸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国债境外投资和利用外国贷款等。
3、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创新观念,增强“效率意识”,“责任意识”,高度熟悉本身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工作规范、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能正确灵活运用,做到急事快办,特事特办。项目审批五个工作日办结,核准、备案当天办结。
4、建立检查汇报制度,各股室每月终要向主管领导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局每季度召开局务会议一次,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过错的工作人员按《江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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