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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市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1]16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3、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将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程序、时限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局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开展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局各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本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本局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方式
坚持规范、使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办公内网、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和党员活动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采取党务公开栏、报纸、外网和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开程序
1、制定方案。制定出本单位党务公开的方案,并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进行公开。
2、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3、公开时限。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尽量早公开和公开的时间尽量长的原则。固定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长期公开内容有:本局党组织的设置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联系对象名单、联系措施及工作效果。
定期公开内容有:本局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执行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情况、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党员读书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情况、党员理论调研文章、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常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情况、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和排查化解矛盾情况、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主要领导在反腐倡廉工作述责情况、年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
即时公开内容有: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受表彰、奖惩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情况、干部作用情况、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党务公开的方法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填写《党务公开填报表》,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报送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务求实效。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31日)。要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充实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四、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提前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及时进行公开。
(二)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在党务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认真研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党员监督。
(三)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度。成立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实行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公开内容。
(五)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听取其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
五、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台山市财政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局党务公开工作,由雷国斌(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钟仲豪(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剑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颜运龙(党组成员、副局长)、颜伟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余淑婷、冯蝶屏、陈健洪、张太康、陈艺敏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股),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淑婷同志兼任,成员有各股(室)负责人,李宇琴、谭丽。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局党总支部及各党支部要切实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自觉参与党务公开的工作。
(二)注重意见反馈。局党总支部及各党支部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与监督,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收集、积极办理,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公式反馈,处理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答复。
(三)结合实际、稳妥有序推进。要结合实际,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党务公开工作做法,并逐步完善,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本实施方案由台山市财政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台山市财政局党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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