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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2019年,在市委纪委及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的正确指导和带领下,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根据《台山市2019年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标考核方案》工作要求,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统筹部署和组织实施。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职责职责,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制定计划,落实责任。为更好落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年初局党组制定并向局各股室及属下单位印发《台山市财政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台财党组〔2019〕8号),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其中,为本年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指引,不断增强机关党的融合服务力和纪律执行力。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至10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36次,其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9次。
2.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作风效能建设,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截至10月底,共开展廉政谈话11次,达70人次。谈话重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展开。一是在廉政教育学习上,是否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二是在作风建设上,是否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做到岗责清晰,目标明确,推进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在行政权力运行上,是否谨慎用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自觉将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通过廉政谈话,让每一名同志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贯穿于财政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时刻提醒每一位财政人要忠诚履职、廉洁自律,严守廉政底线,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3.抓好日常教育管理。
一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工作或生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将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作为每季度工作谈话必谈内容,以“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为目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监督纠正。截至目前,共开展谈话提醒70人次,分别在干部职工岗位调整、新任入职、纪律松散等时候进行,引导职工干部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相互启发、共同促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规定。在财务管理方面,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人事管理方面,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人员录用、岗位变动、人员调动等重要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物资采购方面,物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办理好政府立项采购手续,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在工程建设方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建设;在行政审批方面,一般行政审批事项按有关程序逐级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疑难事项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4.坚持民主集中制。
今年来,市财政局将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财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二是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进行议题讨论表决时,其他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班子其他成员意见后,主要领导最后发言表态。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重点监督对象、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途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完善班子之间、股室(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之间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随时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如今年在推荐总会计师推荐人选、讨论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审议局党组《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审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问题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认真沟通,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集体作出决定。领导班子做到分工不分家,有民主又有集中,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5.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情况。
2019年,我局不属于本年度参加市述责述廉活动的单位。
6.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
市财政局党组作为去年市委第二巡察组第五轮巡察单位,今年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结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反思真改实改,真正把巡察成果用足用好,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我局的市委41项问题、市府党组25项问题已全部按要求依时整改完成。
7.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结合财政业务工作,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大力倡导“马上就办”之风,杜绝“为官不为”。二是坚持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工作去向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严禁在工作期间上网购物、玩游戏、打牌、炒股等。三是强化作风监督,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坚持常抓常管。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强调党员干部之间互相监督。大会小会,逢会必提,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准身份、把好界限,科学合理安排好活动时间,营造健康良好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8.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为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市财政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健全有效防控机制,完善监控措施,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把廉政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深化廉政教育,增强风险意识。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建设示范点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干部廉政风险教育,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加强风险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各股室(属下单位)对各个岗位的风险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严格执行排查程序,突出权力运行的薄弱点。重点排查预算安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工程评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提出有效防控措施。三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如按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中共台山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围绕财政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等事项,出台了《台山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台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助推高效、廉洁、节俭型机关建设;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等。
9.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2019年,市财政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开展财政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今年5月,成立台山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台山市财政局落实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 开展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台山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任务清单,通过层层分解任务,抓好廉政建设。同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视频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红同志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专题党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二是积极开展党性宗旨教育。3月,组织局第一、二、三党支部共50多名党员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提高党性修养;4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台城塔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激发爱国主义热情;4月24日,组织局第一、二、三党支部共38名党员先后到开平市、鹤山市四处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走侨乡红色路 传承革命精神”现场教学主题党日活动等。三是结合实际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9月,组织局机关及属下单位30名干部职工前往台山市书画院参观“传承优良家训培育清廉家风”书画作品展;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案警示录》《揭阳市惠来县系列腐败案警示录》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问答)以及《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等廉政教育丛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洁身自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严纪律、知敬畏、守底线。四是开展党章党纪等专题理论知识学习和党内政治文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积极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2月26日,党组书记、局长刘月红同志作扫黑除恶主题党课;5月15日,结合台山财政工作实际,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以案促改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党课;8月15日,作《守初心 担使命》党课,增强党员党性修养。
10.按期完成市纪委监委转办的信访件、问题线索、函询工作。
2019年,我局未收到市纪委监委转办的信访件、问题线索、函询书。今后将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
11.按要求填报、报送、更新台山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2019年4月,按要求建立并填报“一把手”廉政档案;9月,按照要求建立填报我局副科级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并按时报送纪委备案。
(二)当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2019年,我局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其他干部均没有出现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也没有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步一脚印地扎实推进下去,才能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全局进一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用好财、管好财,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财政形象,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着力强化财政职能担当,切实发挥反腐倡廉源头治理作用;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台山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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