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财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做好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增强机关党组织与“两新”党组织活力;坚持善作善成,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狠抓收支主责主业。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排名第一。1-11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858万元,同比增长8.53%,较好地完成江门下达的目标计划,在江门市排名第一。
——全力保支出保稳定。1-11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4,984万元,同比增长20.6%。其中,八项支出完成455,221万元,同比增长10%。在支出每月出现硬缺口以及财政资金调度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市财政全力统筹,把“六稳”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处理好促发展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关系,确保社会经济事业稳步发展。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金、调剂项目资金等方式,统筹投入资金13.58亿元,有效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底线民生”投入8.67亿元,切实保障低保、五保、孤儿、残疾人、医疗救助、城乡养老、城乡医疗等支出;
——教育事业投入10.66亿元,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和覆盖面;
——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统筹投入1.51亿元,持续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投入1.91亿元,支持“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改善和优化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安排767万元,支持抓好社会治理工作,共建平安台山;
——保障性住房投入2,348万元,稳步推进四九镇坂潭锡矿棚户区改造、缠溪城市棚户区安置楼、缠溪公租房和工业新城公租房等项目;
——环境污染防治统筹安排2.07亿元,全力支持做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创文工作经费投入11.98亿元,着力构筑美丽台山。
(四)加快融入湾区建设。
一是成功向上级争取新增债券9.7亿元,其中,获得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7亿元,专项债券8亿元,主要用于湾区基础交通设施和城市提质建设。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助力项目上马。协助市公资办指导企业争取融资,加快推进黄茅海通道、通用机场、LNG接收站等重大项目建设和落户,助推我市顺利融入大湾区发展。
(五)助推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降成本工作。据统计,1-10月,我市帮助企业减负约18.82亿元,其中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0,379.91万元,政府性基金3,186万元,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环境。二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整合科技、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1-11月市本级科技投入13,808万元,完成创新型县(市)考核任务(13,100万元)的105%,超额完成任务,为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以及发展更高水平的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深入扶持外贸发展。认真落实我市外贸稳增长政策,1-11月统筹投入资金901万元,促进我市外经贸平稳发展。四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1-11月统筹投入资金263万元,确保提升我市旅游综合服务品质。
(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抓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债务数据库完善、债务风险测算、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截至11月底,我市政府债务指标测算结果为风险安全可控。
——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深化台山市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明确优化全流程预算管控、推动审批权下放,构建有利于加快预算执行的体制机制。
——深化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主动定期发布各镇(街)每月的收入预警信号情况,激发镇级经济发展与壮大势头。1-10月,全市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954万元,同比增收2,386万元,增长2.03%。
——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截至11月底,已实时收回存量资金约2.6亿元,用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领域和冲销历年暂付款挂账,缓解收支矛盾。
——严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截至11月底,我市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2,749.8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330.15万元,减幅10.71%。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抓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扩大绩效评价(事后)试点范围;扩展重点评价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延伸;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促进预算部门进一步强化整体绩效理念。
——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截至11月底,审批结案预结算857项,核减工程造价总金额8,905.95万元,平均核减率为4.55%。
——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自查、市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小金库”专项抽查、“私车公养”自查和专项抽查、各级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排查和重点检查等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截至11月底,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采购项目719项,节约资金741.55万元,节约率2.75%。
——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截至11月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合计79项,涉及金额约为3,215.55万元。
——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截至11月底,累计发生公务卡结算3,898笔,有效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