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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出稽 守护台山”系列行动典型案例公布
  • 2024-09-27 16:45:01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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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护民生 保安全 反欺诈”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活动,深入开展2024民生领域“铁拳出稽 守护台山”行动。目前,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办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李某某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案

        2024年1月26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某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合计240622.48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三名当事人为台山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管理该公司在网络交易平台阿里巴巴开设的7家网店,在明知其销售的商品为假冒“小米”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仍进行销售。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李某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4年8月2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李某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从淘宝网购买硼砂用于制作猪肉胶和牛肉胶进行销售。硼砂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硼砂食品的行为,属于涉嫌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涉嫌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三: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江门市某陈皮茶叶有限公司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2024年8月13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门市某陈皮茶叶有限公司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持有未包含红茶、花类代用茶及相关分装品种明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展红茶和菊花分装、销售业务。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台山市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案

        2024年8月22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台山市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的情况下,通过美团交易平台开设的网店发布医疗美容产品服务广告。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台山市某维修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8月27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台山市某维修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没644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并销售空气开关与随车《电气原理图》参数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要求,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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