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山市政府预算公开
一、预算报告
台山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3日在台山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台山市财政局局长 吴东文
各位代表:
我受台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江门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财政支付风险,顺利完成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整体良好。
(一)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838万元,为我市年度收入计划数253,360万元的105.32%,比2016年收入完成数(可比口径)增收27,819万元,增长1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226,030万元、调入资金26,4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7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29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585,29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891万元,为我市调整预算的107.18%,比2016年支出完成数增支53,068万元,增长11.72%。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台山电厂大幅减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标等因素影响,相应调整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已按规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形势,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多措并举抓征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10个月实现双位数增长,且四年以来首次于上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在江门地区排名靠前。
二是财政支出精细优化。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优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八项支出完成 418,485万元,同比增长11.9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 82.66%;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省“十件民生实事”投入82,426万元、江门市“十件民生实事”投入48,052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102.81%,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是非税收入占比偏高。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作用明显,缺乏增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全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3.36%,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二)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4,746万元,为我市调整预算的98.94%,比2016年收入完成数增收196,664万元,增长338.60%;上级补助2,653万元、调入资金2,81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2,500万元、上年结转28,360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总收入合计381,074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还本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土地交易收入超预期以及融资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相应调整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已按规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9,77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5,110万元,利息收入5,5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9,401万元,转移收入1,5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00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84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1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71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4,86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7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55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81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107,893万元。
(四)2017年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1.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项目攻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帮助企业松绑减负,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环境,加快“五个强市”建设。二是创新驱动深入实施。以“八大抓手”为导向,投入资金11,221 万元,激发全市创业创新动力,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中小微企业发展、大型骨干企业发展、人才发展、推进珠西战略等。三是外贸发展深入扶持。用足用好国家外贸发展政策,进一步扩大扶持资金规模,投入资金1,298万元,促进我市外经贸平稳发展,加快外贸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全域旅游深入发展。结合我市“旅游强市”的战略部署,投入资金661万元,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台开恩旅游联盟产业发展等,切实提升旅游综合服务品质。
2.提升支出质量,力促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础上,全力提升财政支出质量,助力打好民生实事保卫战。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25,583万元,巩固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促进公共教育均等化。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90,077万元,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保障底线民生支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社会救助保障能力。三是推进农林水发展。投入资金57,49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建设,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聚焦脱贫攻坚,夯实农业稳定发展基础,保障农村事业综合改革。四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投入资金60,983万元,重点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和救助机制,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五是加强文化体育建设。投入资金10,589万元,完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健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六是落实住房安居保障。投入资金4,231万元,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七是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25,504万元,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八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投入资金3,567万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落实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工作,改善我市宜居生活环境。九是保障其他民生领域。投入资金22,509万元,全方位、多层次为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3.健全风险机制,推进融资举债日益规范。
按照省、江门市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处理存量债务,彻底清理逾期债务,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一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控,把债务情况摸清摸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排查区域内债务情况和可能的风险点,及时上报;建立完善债务风险化解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化解偿债压力。二是开展举债融资排查。彻底清理我市水利综合整治工程等8个不规范项目,偿还贷款3,499.71万元;停止未签订贷款合同的“赤溪能源小镇首期工程”等3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改正我市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三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017年获得省财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亿元,保障了重点公共事业项目的顺利开展;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解决我市经济民生、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4.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财政管理成效。
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财政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更好地引导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一是预算编制改革不断深入。坚持“做实、做细、做精、做准”的预算编制原则,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更新完善项目库,同步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注重与全市融资计划的衔接相通,提高预算的前瞻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加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开展预算绩效事后评价试点工作,及时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促进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高。三是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不断优化。制定并稳步推行新一轮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和明晰市镇两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全面保障镇级行政运作和社会事务管理支出所需财力,有效激发镇级经济发展势头。四是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断加大。联动各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快盘活财政专户、部门单位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解决财力缺口31,767万元。五是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正式上线使用实时在线财政监督系统,与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打破过去人大仅通过纸质报表和听取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的格局,财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2017年我市财政经济实现了平稳运行,但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支柱税源缺乏。二是非税收入比重偏高,收入结构不尽合理。三是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压力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展望2018年,我市经济有望保持在平稳区间运行,但影响经济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收入方面: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加上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预计财政收入进入平稳期。支出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刚性支出不断攀升,导致资金压力增大,财政负担加重。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非常艰巨,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及早部署,科学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江门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编制2018年预算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理财,加强保障。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统筹兼顾,确保平衡。坚持量入为出,做到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和新开一般性收支口子,确保收支平衡。三是调整结构,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保障经济发展和稳增长各项任务。四是推进改革,强化约束。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二)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82,828万元,同比增长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77,558万元、上年支出结转48,086万元、调入资金88,9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18万元,收入合计520,485万元,减除各项上解支出23,81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及债务发行费27,056万元后,2018年预计可支配财力为469,615万元。
(1)税收收入计划为 204,961万元,比2017年增加27,134万元,增长15.26%。其中: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收收入计划为94,779万元,同比增长18%;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收收入计划为110,182万元,同比增长13%。
(2)非税收入计划为77,867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减少11,144万元,下降12.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的27.53%。
2.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520,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385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3.2018年全市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着力推进转方式激活力,兴财源、促发展。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创新发展动力,增强我市经济发展优势。安排创新驱动资金10,214万元,主要是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支持企业转方式促升级,安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1,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1,41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587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350万元,招商专项经费100万元,鼓励企业上规模和扩大生产专项资金80万元等。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创新驱动原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为我市人才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2)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惠三农、促脱贫。
坚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市镇协调发展成果,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安排镇级人员支出3.5亿元,镇级运作支出1亿元,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和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657万元,村民小组长岗位补贴373万元等。理顺市、镇两级事权与财权,提高镇级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安排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上级财政补助资金8,61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补助90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1,005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319万元,涉农项目、政策性水稻和政策性住房等保费补贴及贴息本级配套564万元等。坚持以扶贫攻坚为主线,提高镇域经济发展质量,落实基层组织经费、村办公经费及村党支部书记通讯费952万元,上缴扶贫款800万元,新时期精准扶贫脱贫本级配套资金374万元,老区建设资金200万元等。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水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全面推行河长制,安排专项资金2,256万元, 主要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等。
(3)聚力增进社会民生福祉,保稳定、促和谐。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义务教育专项资金12,986万元。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安排职业高中教育免学费1,152万元,技工学校财政核补及生均经费450万元。稳定教师队伍建设,安排农村边远山区教师岗位津贴4,313万元,教师培训费460万元,海岛和边远地区支教教师补贴40万元等。优化教学设施和环境,安排台城中心小学新校区、新宁小学设备设施资金300万元,校车运营经费1,760万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经费541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216万元,一中、侨中、培英三个高考考点监控、设施设备更新资金91万元等。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支持创现设施设备资金2,109万元,强镇复评经费420万元。加大教育扶持力度,安排困难学生精准资助资金995万元,薄弱学校经费100万元等。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使全市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做好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解决参战涉核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2,447万元,2017年城乡退役士兵(官)自主就业安置一次性补助金78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军休干部退休费、无军籍退休职工工资补贴766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84万元,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500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335万元,驻军家属生活补助经费180万元等。落实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安排政府高龄津贴和百岁寿星生活补贴1,476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84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改革本级补助资金29,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268万元。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2,097 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44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4,608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058万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救助金以及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生活救助资金1,597万元,其他残疾人保障支出347万元。支持群众基本民生需求,安排城乡居民殡葬费减免、补助以及市级单位殡葬抚恤金1,300万元。
三是实施文化惠民。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全市创文工作经费400万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以及送文化、送戏下乡经费77万元,购书和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营费50万元,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艺精品展示交流以及舞蹈、合唱、曲艺、书法等文艺品牌建设专项经费等4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91万元,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安排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省运会、市运会、排球赛等各项比赛经费318万元。
四是建设“健康台山”。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联体”扶持专项经费1,351万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1,123万元,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经费713万元,行政村医生补助336万元,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300万元,三平医疗服务补助经费200万元,药品制度改革经费100万元,市中医院用于偿还债务及购置医疗设备款342万元,县级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经费304万元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本级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5,6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风险准备金262万元,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医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4,03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资金2,374万元, 离休人员医疗费600万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1,342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92万元,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197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经费50万元,药品、耗材、试剂材料、一类疫苗、二类疫苗接种等专用材料费880万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转经费180万元。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安排城乡计生家庭奖3,050万元,计生节育奖953万元,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272万元,孕前健康检查、计生四术及计划生育专项经费538万元, 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经费5,386万元。
五是落实住房安居。进一步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安排资金2,880万元,其中,廛溪城市棚户区安置楼改造工程1,280万元,四九坂潭锡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主体及配套工程68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工程920万元。
(4)倾力推动城市功能建设,创宜居、促繁荣。
一是推进城市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安排一卡通、智能交通体系和优惠乘车等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资金1,200万元,上级配套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240万元,交通灯安装及维护费118万元,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上级补助资金650万元等。
二是坚持绿色发展,创建生态之城。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乡村绿化、森林小镇总体规划等资金342万元,森林防火及森林消防大队建设专项资金284万元,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181万元等。
三是加强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侨乡。安排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490万元,环评文件技术评估、饮用水源监测、土壤监测和防治船舶污染应急物资储备等专项资金379万元,节能专项资金57万元等。
四是维持社会稳定,打造平安台山。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安排公共安全和国防资金16,053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资金550万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安排总预备费4,400万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271,654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加16,908万元,增长6.64%。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增加。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计划26,95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94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231,6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9,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计划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计划2,500万元。
2.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2018年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43万元、上年结余36,927万元、调入资金5,945万元,收入合计314,569万元;拟安排支出314,449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加80,207万元,增长34.24%。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安排支出的重点项目有: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0,938万元,主要用于新宁小学二期工程、台城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华侨文化广场、道路改造、花树小道建设、城镇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计提政策性支出及相关费用等。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7,012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土地收购储备支出。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
(4)城市基础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30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市政工程改造、园林绿化、公共路灯以及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等。
(5)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03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
(6)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3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体育广场沥青路工程、体育竞赛以及上级安排的补助支出等。
(7)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43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万元,主要是上级扶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专项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99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270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港口建设费项目资金。
(1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190万元。
(1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6万元。
(四)2018年全市非税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非税预算收入9,890万元,相应安排全市非税预算支出9,89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9,420万元,疾控中心专项支出470万元。
(五)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62万元,相应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62万元,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企业运作支出。
(六)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2,07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3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8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2,6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2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50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61万元。相应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8,202万元。
(七)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我市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2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2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务21.99亿元。2018年到期偿还本金0.35亿元,利息1.72亿元,已列入财政预算安排。
三、锐意进取、创新实干,全力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税改革,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收支任务,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受经济增长放缓影响,财政增收压力持续,我们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的跟踪监控力度,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确保应收尽收。大力培植新兴税源,增强税收增长后劲。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走势分析,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方向,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突出改善民生重点,积极落实各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政策,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切实增强民生兜底保障作用。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动传统制造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水平,促进经济增长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二是支持企业创新驱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创新驱动原动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三是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和杠杆作用,支持企业降低成本的一揽子政策,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四是落实外经贸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五是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通过发展生产、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保障贫困人口加快脱贫。六是促进旅游业发展。随着港珠澳大桥、深茂铁路、深中通道等交通路网日益完善,按照“龙头带动、精品串联”的思路,支持构建西南部旅游集散中心,推动旅游产业规模化、集群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三)补齐民生短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保障底线民生。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切实提高困难人员的生活水平。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三是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四是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从资金管理、融资渠道、政策扶持三方面入手,大力发展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深化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创新动力。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根据《预算法》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做好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编报和资金安排,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实现财政发展水平新提升。二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财政监督检查、财政信息公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密切关注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执行情况,促进市镇协调发展。三是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为城市提质发展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推动我市全方位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五)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机制,严格审核新增债务,确保债务规模可控、管理规范。二是加大债务监督力度,受市政府委托定期向市人大报送政府债务报告,提高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对政府债务情况加强监督。三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引导公有企业参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提高我市公有企业融资以及偿债能力。四是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五是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涵养党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好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注重财政业务能力提升。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培训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及学习交流,全面提升财政队伍的总体素质水平。三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保持反对“四风”高压态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促进财政工作全面良好发展。
各位代表,完成2018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定信心,把握机遇,扎实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预算草案报表
目录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1. 2018年台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2. 2018年台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3. 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4.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
5.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6. 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
关于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说明 |
7.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 |
8.2018年市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
关于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说明 |
9.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 |
10.2017-2018年台山市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11.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12.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13.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
14.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5.2018年台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6.2018年台山市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 |
17. 2017-2018年台山市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18.2018年台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19.2018年台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20.2018年台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21.2018年台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22.2018年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23.2018年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24.2018年台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25.2018年台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备注:1.标题为市(县、区)的表格,所有地级市、县(区、市)都要公开(空表也需公开)。其中,表4、表5可根据本地区预算编制情况,择一公开。 |
| 表1 |
2018年台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代编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82,828 |
(一)税收收入 | 204,961 |
增值税 | 82,805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0,356 |
个人所得税 | 8,904 |
资源税 | 6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764 |
房产税 | 12,058 |
印花税 | 4,74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051 |
土地增值税 | 19,183 |
车船税 | 2,968 |
耕地占用税 | 700 |
环保税 | 752 |
契税 | 12,000 |
烟叶税 |
|
其他税收收入 |
|
(二)非税收入 | 77,867 |
专项收入 | 22,676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016 |
罚没收入 | 5,709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0,341 |
国有资本收入 | 21,084 |
捐赠收入 | 2,500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431 |
其他收入 | 10,110 |
二、转移性收入 | 189,571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77,558 |
返还性收入 | 29,271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29,771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8,516 |
(二)调入资金 | 112,013 |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3,01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 |
|
其他调入资金 | 88,995 |
三、上年结余收入 | 48,086 |
备注: |
| 表2 |
2018年台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代编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492,94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76,378 |
人大事务 | 1,037 |
政协事务 | 715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1,239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662 |
统计信息事务 | 568 |
财政事务 | 3,837 |
税收事务 | 9,600 |
审计事务 | 544 |
海关事务 | 90 |
人力资源事务 | 0 |
纪检监察事务 | 2,447 |
商贸事务 | 0 |
知识产权事务 | 0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4,75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86 |
民族事务 | 12 |
宗教事务 | 5 |
港澳台侨事务 | 522 |
档案事务 | 454 |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 269 |
群众团体事务 | 1,007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823 |
组织事务 | 2,433 |
宣传事务 | 1,204 |
统战事务 | 349 |
对外联络事务 | 0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6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14 |
(二)外交支出 | 0 |
对外合作与交流 |
|
其他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1,938 |
国防动员 | 1,280 |
其他国防支出 | 658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150 |
武装警察 | 3,208 |
公安 | 28,087 |
国家安全 | 0 |
检察 | 577 |
法院 | 1,064 |
司法 | 1,372 |
监狱 | 0 |
强制隔离戒毒 | 1,842 |
国家保密 | 0 |
缉私警察 | 0 |
海警 | 0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0 |
(五)教育支出 | 110,382 |
教育管理事务 | 1,230 |
普通教育 | 75,396 |
职业教育 | 5,217 |
成人教育 | 424 |
广播电视教育 | 0 |
留学教育 | 0 |
特殊教育 | 651 |
进修及培训 | 756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56 |
其他教育支出 | 14,353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4,726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1,769 |
基础研究 | 0 |
应用研究 | 0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0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0 |
社会科学 | 3 |
科学技术普及 | 96 |
科技交流与合作 | 0 |
科技重大项目 | 0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2,848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807 |
文化 | 1,645 |
文物 | 232 |
体育 | 881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8,000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9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4,452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2,049 |
民政管理事务 | 6,198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0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1,100 |
企业改革补助 | 0 |
就业补助 | 70 |
抚恤 | 1,088 |
退役安置 | 1,774 |
社会福利 | 989 |
残疾人事业 | 2,278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10 |
红十字事业 | 157 |
最低生活保障 | 3,447 |
临时救助 | 34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858 |
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0 |
其他生活救助 | 1,597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6,999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82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5,92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5,384 |
公立医院 | 2,05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859 |
公共卫生 | 5,703 |
中医药 | 0 |
计划生育事务 | 5,431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2,168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990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9,946 |
医疗救助 | 0 |
优抚对象医疗 | 0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386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930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004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0 |
污染防治 | 869 |
自然生态保护 | 0 |
天然林保护 | 0 |
退耕还林 | 0 |
风沙荒漠治理 | 0 |
退牧还草 | 0 |
已垦草原退耕还草 | 0 |
能源节约利用 | 57 |
污染减排 | 0 |
可再生能源 |
|
循环经济 |
|
能源管理事务 | 0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0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10,574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114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586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0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35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0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6,739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55,826 |
农业 | 18,245 |
林业 | 6,760 |
水利 | 20,348 |
南水北调 | 0 |
扶贫 | 3,684 |
农业综合开发 | 1,905 |
农村综合改革 | 675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564 |
目标价格补贴 | 0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644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6,593 |
公路水路运输 | 4,903 |
铁路运输 | 0 |
民用航空运输 | 0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 650 |
邮政业支出 | 0 |
车辆购置税支出 | 240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 800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866 |
资源勘探开发 | 0 |
制造业 | 0 |
建筑业 | 2,318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0 |
安全生产监管 | 873 |
国有资产监管 | 926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750 |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776 |
商业流通事务 | 499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43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93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 |
(十六)金融支出 | 0 |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 0 |
金融发展支出 | 0 |
其他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 |
一般公共服务 |
|
教育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医疗卫生 |
|
节能环保 |
|
农业 |
|
交通运输 |
|
住房保障 |
|
其他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5,887 |
国土资源事务 | 3,803 |
海洋管理事务 | 1,954 |
测绘事务 | 0 |
地震事务 | 8 |
气象事务 | 123 |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2,957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0 |
住房改革支出 | 12,901 |
城乡社区住宅 | 56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172 |
粮油事务 | 327 |
物资事务 | 8 |
能源储备 | 0 |
粮油储备 | 1,836 |
重要商品储备 | 0 |
(二十一)预备费 | 4,400 |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 9,044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9,044 |
(二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01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6,059 |
年初预留 |
|
其他支出 | 6,059 |
|
|
二、转移性支出 | 23,814 |
上解上级支出 | 23,814 |
调出资金等 |
|
|
|
三、债务还本支出 | 3,631 |
备注: |
|
| 表3 |
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收入总计 | 520,485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82,828 |
(一)税收收入 | 204,961 |
增值税 | 82,805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0,356 |
个人所得税 | 8,904 |
资源税 | 6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764 |
房产税 | 12,058 |
印花税 | 4,74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051 |
土地增值税 | 19,183 |
车船税 | 2,968 |
耕地占用税 | 700 |
环保税 | 752 |
契税 | 12,000 |
烟叶税 |
|
其他税收收入 |
|
(二)非税收入 | 77,867 |
专项收入 | 22,676 |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 8,062 |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5,335 |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 35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950 |
土地出让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 | 4,710 |
土地出让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 | 3,364 |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 200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20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016 |
罚没收入 | 5,709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0,341 |
其中:海域使用金收入 | 65 |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 8,000 |
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 1,076 |
利息收入 | 200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 200 |
水资源费收入 | 800 |
国有资本收入 | 21,084 |
其中:国有企业计划亏损退库 | -75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1,159 |
捐赠收入 | 2,500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431 |
其他收入 | 10,110 |
二、转移性收入 | 189,571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77,558 |
返还性收入 | 29,271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29,771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8,516 |
(二)下级上解收入 |
|
(三)调入资金 | 112,013 |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3,01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 |
|
其他调入资金 | 88,995 |
三、上年结余收入 | 48,086 |
备注: |
|
表4 | |
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76,378 |
二、国防 | 1,938 |
三、公共安全 | 36,150 |
四、教育 | 110,382 |
五、科学技术 | 4,726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10,807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84,452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45,921 |
九、节能环保 | 1,930 |
十、城乡社区 | 10,574 |
十一、农林水 | 55,826 |
十二、交通运输 | 6,593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 | 4,866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 | 1,776 |
十五、金融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 | 5,887 |
十七、住房保障 | 12,957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 2,172 |
十九、其他支出 | 6,059 |
本级支出小计 | 479,395 |
二十、返还性支出 |
|
二十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
|
二十二、专项转移支付 |
|
二十三、上解上级支出 | 23,814 |
二十四、援助其他地区 |
|
二十五、预备费 | 4,400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3,631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9,044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01 |
支出总计 | 520,385 |
备注: |
| 表5 |
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市(县、区)本级支出 |
|
基本支出 |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
…… |
|
项目支出 |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
…… |
|
二、对下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 |
|
转移性支出 |
|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
三、上解上级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
四、援助其他地区 |
|
转移性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五、预备费 |
|
预备费及预留 |
|
预备费 |
|
六、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国内债务还本 |
|
七、债务付息支出 |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备注:本表无数据 |
| 表6 |
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市(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479,3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76,378 |
人大事务 | 1,037 |
行政运行 | 79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人大会议 | 95 |
人大立法 |
|
人大监督 | 15 |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 93 |
代表工作 | 31 |
人大信访工作 |
|
事业运行 |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9 |
政协事务 | 715 |
行政运行 | 466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35 |
政协会议 | 126 |
委员视察 | 50 |
参政议政 | 35 |
事业运行 |
|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 4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1,239 |
行政运行 | 14,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52 |
机关服务 | 1,630 |
专项服务 |
|
专项业务活动 |
|
政务公开审批 |
|
法制建设 | 24 |
信访事务 | 386 |
参事事务 |
|
事业运行 | 7,731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6,81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662 |
行政运行 | 66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战略规划与实施 |
|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 |
|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
|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 |
|
物价管理 |
|
应对气象变化管理事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
统计信息事务 | 568 |
行政运行 | 36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信息事务 |
|
专项统计业务 |
|
统计管理 |
|
专项普查活动 | 123 |
统计抽样调查 | 62 |
事业运行 |
|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19 |
财政事务 | 3,837 |
行政运行 | 1,767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预算改革业务 |
|
财政国库业务 |
|
财政监察 |
|
信息化建设 |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727 |
事业运行 |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1,343 |
税收事务 | 9,600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税务办案 | 9,600 |
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 |
|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 |
|
税务宣传 |
|
协税护税 |
|
信息化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
|
审计事务 | 544 |
行政运行 | 541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审计业务 |
|
审计管理 |
|
信息化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 3 |
海关事务 | 90 |
行政运行 | 9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收费业务 |
|
缉私办案 |
|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与维护 |
|
信息化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海关事务支出 |
|
人力资源事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政府特殊津贴 |
|
资助留学回国人员 |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
博士后日常经费 |
|
引进人才费用 |
|
公务员考核 |
|
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 |
|
公务员招考 |
|
公务员综合管理 |
|
事业运行 |
|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
纪检监察事务 | 2,447 |
行政运行 | 2,427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大案要案查处 |
|
派驻派出机构 |
|
中央巡视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20 |
商贸事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对外贸易管理 |
|
国际经济合作 |
|
外资管理 |
|
国内贸易管理 |
|
招商引资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
|
知识产权事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专利审批 |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
|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 |
|
专利执法 |
|
国际组织专项活动 |
|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4,757 |
行政运行 | 4,24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 |
机关服务 |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54 |
执法办案专项 | 113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 |
信息化建设 | 27 |
事业运行 |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299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86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 |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支持 |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79 |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
|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
|
标准化管理 | 7 |
信息化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
民族事务 | 12 |
行政运行 | 1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民族工作专项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
宗教事务 | 5 |
行政运行 | 5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宗教工作专项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宗教事务支出 |
|
港澳台侨事务 | 522 |
行政运行 | 38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港澳事务 |
|
台湾事务 |
|
华侨事务 | 3 |
事业运行 | 60 |
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 | 77 |
档案事务 | 454 |
行政运行 | 18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2 |
机关服务 |
|
档案馆 |
|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 |
|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 269 |
行政运行 | 266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 |
机关服务 |
|
参政议政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
|
群众团体事务 | 1,007 |
行政运行 | 96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厂务公开 |
|
工会疗养休养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8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823 |
行政运行 | 1,57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4 |
专项业务 | 75 |
事业运行 | 164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
组织事务 | 2,433 |
行政运行 | 2,35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79 |
宣传事务 | 1,204 |
行政运行 | 95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 250 |
统战事务 | 349 |
行政运行 | 34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
对外联络事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6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6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14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14 |
二、国防支出 | 1,938 |
国防动员 | 1,280 |
兵役征集 |
|
经济动员 |
|
人民防空 |
|
交通战备 |
|
国防教育 |
|
预备役部队 | 1,280 |
民兵 |
|
边海防 |
|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 |
|
其他国防支出 | 658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36,150 |
武装警察 | 3,208 |
内卫 | 83 |
边防 | 581 |
消防 | 2,544 |
警卫 |
|
黄金 |
|
森林 |
|
水电 |
|
交通 |
|
其他武装警察支出 |
|
公安 | 28,087 |
行政运行 | 25,646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治安管理 | 531 |
国内安全保卫 | 896 |
刑事侦查 |
|
经济犯罪侦查 |
|
出入境管理 |
|
行动技术管理 |
|
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 |
|
禁毒管理 |
|
道路交通管理 |
|
网络侦控管理 |
|
反恐怖 |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
网络运行及维护 |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1,013 |
警犬繁育及训养 |
|
信息化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公安支出 |
|
国家安全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安全业务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国家安全支出 |
|
检察 | 577 |
行政运行 | 577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
|
公诉和审判监督 |
|
侦查监督 |
|
执行监督 |
|
控告申诉 |
|
“两房”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检察支出 |
|
法院 | 1,064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案件审判 |
|
案件执行 |
|
“两庭”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法院支出 | 1,064 |
司法 | 1,372 |
行政运行 | 1,258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基层司法业务 | 36 |
普法宣传 | 17 |
律师公证管理 | 3 |
法律援助 | 3 |
司法统一考试 |
|
仲裁 |
|
社区矫正 | 55 |
司法鉴定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司法支出 |
|
监狱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犯人生活 |
|
犯人改造 |
|
狱政设施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监狱支出 |
|
强制隔离戒毒 | 1,842 |
行政运行 | 98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 | 430 |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 |
|
所政设施建设 | 311 |
事业运行 |
|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 117 |
国家保密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保密技术 |
|
保密管理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国家保密支出 |
|
缉私警察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专项缉私活动支出 |
|
缉私情报 |
|
禁毒及缉毒 |
|
网络运行及维护 |
|
其他缉私警察支出 |
|
海警 |
|
公安现役基本支出 |
|
行政运行 |
|
一般管理事务 |
|
维权执法业务 |
|
装备建设和运行维护 |
|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
|
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 |
|
其他海警支出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
四、教育支出 | 110,382 |
教育管理事务 | 1,230 |
行政运行 | 1,23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
普通教育 | 75,396 |
学前教育 | 836 |
小学教育 | 30,870 |
初中教育 | 18,921 |
高中教育 | 9,939 |
高等教育 |
|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 |
|
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 |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14,830 |
职业教育 | 5,217 |
初等职业教育 |
|
中专教育 | 350 |
技校教育 | 755 |
职业高中教育 | 4,112 |
高等职业教育 |
|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
|
成人教育 | 424 |
成人初等教育 |
|
成人中等教育 |
|
成人高等教育 | 352 |
成人广播电视教育 |
|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 | 72 |
广播电视教育 |
|
广播电视学校 |
|
教育电视台 |
|
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 |
|
留学教育 |
|
出国留学教育 |
|
来华留学教育 |
|
其他留学教育支出 |
|
特殊教育 | 651 |
特殊学校教育 | 651 |
工读学校教育 |
|
其他特殊教育支出 |
|
进修及培训 | 756 |
教师进修 | 295 |
干部教育 | 461 |
培训支出 |
|
退役士兵能力提升 |
|
其他进修及培训 |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56 |
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 |
|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 |
|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 |
|
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 |
|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 |
|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56 |
其他教育支出 | 14,353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4,726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1,769 |
行政运行 | 1,08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 685 |
基础研究 |
|
机构运行 |
|
重点基础研究规划 |
|
自然科学基金 |
|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 |
|
重大科学工程 |
|
专项基础科研 |
|
专项技术基础 |
|
其他基础研究支出 |
|
应用研究 |
|
机构运行 |
|
社会公益研究 |
|
高技术研究 |
|
专项科研试制 |
|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0 |
机构运行 |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
|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 10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
机构运行 |
|
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
|
科技条件专项 |
|
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
|
社会科学 | 3 |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
|
社会科学研究 | 3 |
社科基金支出 |
|
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
|
科学技术普及 | 96 |
机构运行 |
|
科普活动 |
|
青少年科技活动 |
|
学术交流活动 |
|
科技馆站 | 96 |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
|
科技交流与合作 |
|
国际交流与合作 |
|
重大科技合作项目 |
|
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 |
|
科技重大项目 |
|
科技重大专项 |
|
重点研发计划 |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2,848 |
科技奖励 |
|
核应急 |
|
转制科研机构 |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2,848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807 |
文化 | 1,645 |
行政运行 | 54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图书馆 | 295 |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 6 |
艺术表演场所 |
|
艺术表演团体 | 8 |
文化活动 | 9 |
群众文化 | 263 |
文化交流与合作 | 12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46 |
文化市场管理 | 7 |
其他文化支出 | 450 |
文物 | 232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文物保护 |
|
博物馆 | 232 |
历史名城与古迹 |
|
其他文物支出 |
|
体育 | 881 |
行政运行 | 211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94 |
运动项目管理 |
|
体育竞赛 | 148 |
体育训练 |
|
体育场馆 |
|
群众体育 | 75 |
体育交流与合作 |
|
其他体育支出 | 353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8,000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广播 |
|
电视 | 8,000 |
电影 |
|
新闻通讯 |
|
出版发行 |
|
版权管理 |
|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9 |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9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4,452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2,049 |
行政运行 | 92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综合业务管理 |
|
劳动保障监察 | 48 |
就业管理事务 |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756 |
信息化建设 | 46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
劳动关系和维权 |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98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
民政管理事务 | 6,198 |
行政运行 | 443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拥军优属 | 3,795 |
老龄事务 | 1,571 |
民间组织管理 | 124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65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2 |
部队供应 |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97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
用一般公共预算补充基金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1,100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19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344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08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268 |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762 |
企业改革补助 |
|
企业关闭破产补助 |
|
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 |
|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 |
|
就业补助 | 70 |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
职业培训补贴 |
|
社会保险补贴 |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
就业见习补贴 |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
求职创业补贴 |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70 |
抚恤 | 1,088 |
死亡抚恤 | 500 |
伤残抚恤 |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13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
义务兵优待 |
|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335 |
其他优抚支出 | 119 |
退役安置 | 1,774 |
退役士兵安置 | 788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862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10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15 |
社会福利 | 989 |
儿童福利 | 86 |
老年福利 |
|
假肢矫形 |
|
殡葬 | 621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282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
残疾人事业 | 2,278 |
行政运行 | 21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残疾人康复 | 494 |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 96 |
残疾人体育 | 6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058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406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10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10 |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
|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
|
红十字事业 | 157 |
行政运行 | 13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 18 |
最低生活保障 | 3,447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32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3,125 |
临时救助 | 346 |
临时救助支出 | 96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250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858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3,858 |
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
交强险营业税补助基金支出 |
|
交强险罚款收入补助基金支出 |
|
其他生活救助 | 1,597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11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484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6,999 |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6,996 |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3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11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82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5,92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5,384 |
行政运行 | 706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 |
机关服务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 4,650 |
公立医院 | 2,055 |
综合医院 | 663 |
中医(民族)医院 |
|
传染病医院 | 299 |
职业病防治医院 |
|
精神病医院 | 559 |
妇产医院 | 162 |
儿童医院 |
|
其他专科医院 | 31 |
福利医院 |
|
行业医院 |
|
处理医疗欠费 |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342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859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
乡镇卫生院 | 6,273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586 |
公共卫生 | 5,703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3,257 |
卫生监督机构 | 463 |
妇幼保健机构 | 8 |
精神卫生机构 | 228 |
应急救治机构 |
|
采供血机构 |
|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18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342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92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132 |
中医药 |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
其他中医药支出 |
|
计划生育事务 | 5,431 |
计划生育机构 |
|
计划生育服务 |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5,431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2167.94 |
行政运行 | 1,493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2 |
机关服务 |
|
药品事务 |
|
化妆品事务 |
|
医疗器械事务 |
|
食品安全事务 | 66 |
事业运行 |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466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990 |
行政单位医疗 | 1,857 |
事业单位医疗 | 204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92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9,946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9,936 |
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 |
|
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 |
医疗救助 |
|
城乡医疗救助 |
|
疾病应急救助 |
|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
|
优抚对象医疗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
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386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930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004 |
行政运行 | 1,00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环境保护宣传 |
|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
|
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 |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
污染防治 | 869 |
大气 |
|
水体 |
|
噪声 |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
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 |
|
辐射 |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869 |
自然生态保护 |
|
生态保护 |
|
农村环境保护 |
|
自然保护区 |
|
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 |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
天然林保护 |
|
森林管护 |
|
社会保险补助 |
|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
|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
|
停伐补助 |
|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
|
退耕还林 |
|
退耕现金 |
|
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 |
|
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 |
|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
|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
|
风沙荒漠治理 |
|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 |
|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
|
退牧还草 |
|
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
|
其他退牧还草支出 |
|
已垦草原退耕还草 |
|
能源节约利用 | 57 |
污染减排 |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
环境执法监察 |
|
减排专项支出 |
|
清洁生产专项支出 |
|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 |
|
可再生能源 |
|
循环经济 |
|
能源管理事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能源预测预警 |
|
能源战略规划与实施 |
|
能源科技装备 |
|
能源行业管理 |
|
能源管理 |
|
石油储备发展管理 |
|
能源调查 |
|
信息化建设 |
|
农村电网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 |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10,574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114 |
行政运行 | 1,288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城管执法 | 1,256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
工程建设管理 |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
|
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 |
|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
|
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 |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570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586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35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6,739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55,826 |
农业 | 18,245 |
行政运行 | 1,568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 |
机关服务 |
|
事业运行 | 71 |
农垦运行 |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
病虫害控制 | 141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
执法监管 | 18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
对外交流与合作 |
|
防灾救灾 |
|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 |
|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
|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
|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
农村公益事业 |
|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
农村道路建设 |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 8,615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791 |
其他农业支出 | 7,034 |
林业 | 6,760 |
行政运行 | 758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林业事业机构 |
|
森林培育 | 57 |
林业技术推广 | 40 |
森林资源管理 | 197 |
森林资源监测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
林业自然保护区 | 40 |
动植物保护 |
|
湿地保护 |
|
林业执法与监督 | 45 |
林业检疫检测 |
|
防沙治沙 |
|
林业质量安全 |
|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 | 45 |
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
|
林业产业化 |
|
信息管理 |
|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 |
|
林业资金审计稽查 |
|
林区公共支出 | 50 |
林业贷款贴息 |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
|
林业防灾减灾 | 60 |
其他林业支出 | 5,468 |
水利 | 20,348 |
行政运行 | 87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0 |
水利工程建设 |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7,698 |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 |
|
水利前期工作 |
|
水利执法监督 |
|
水土保持 |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230 |
水质监测 |
|
水文测报 |
|
防汛 | 551 |
抗旱 |
|
农田水利 |
|
水利技术推广 |
|
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 |
|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
水利安全监督 | 40 |
砂石资源费支出 | 21 |
信息管理 |
|
水利建设移民支出 | 87 |
农村人畜饮水 |
|
其他水利支出 | 10,829 |
南水北调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
|
政策研究与信息管理 |
|
工程稽查 |
|
前期工作 |
|
南水北调技术推广 |
|
环境、移民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
其他南水北调支出 |
|
扶贫 | 3,684 |
行政运行 | 37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 |
机关服务 |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200 |
生产发展 | 27 |
社会发展 |
|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 |
|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 |
|
扶贫事业机构 |
|
其他扶贫支出 | 3,075 |
农业综合开发 | 1,905 |
机构运行 |
|
土地治理 | 1,905 |
产业化发展 |
|
创新示范 |
|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
|
农村综合改革 | 675 |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
|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 |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
|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 |
|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 675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564 |
支持农村金融机构 |
|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524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40 |
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 |
|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
目标价格补贴 |
|
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
|
大豆目标价格补贴 |
|
其他目标价格补贴 |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644 |
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 |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644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6,593 |
公路水路运输 | 4,903 |
行政运行 | 3,058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公路建设 | 250 |
公路养护 | 1,060 |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
|
公路和运输安全 |
|
公路还贷专项 |
|
公路运输管理 | 32 |
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 |
|
港口设施 |
|
航道维护 |
|
船舶检验 |
|
救助打捞 |
|
内河运输 | 474 |
远洋运输 |
|
海事管理 |
|
航标事业发展支出 |
|
水路运输管理支出 | 8 |
口岸建设 |
|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 |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21 |
铁路运输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铁路路网建设 |
|
铁路还贷专项 |
|
铁路安全 |
|
铁路专项运输 |
|
行业监管 |
|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
|
民用航空运输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机场建设 |
|
空管系统建设 |
|
民航还贷专项支出 |
|
民用航空安全 |
|
民航专项运输 |
|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 |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 650 |
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
|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 650 |
对出租车的补贴 |
|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 |
|
邮政业支出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行业监管 |
|
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 |
|
其他邮政业支出 |
|
车辆购置税支出 | 240 |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240 |
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
|
车辆购置税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
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 |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 800 |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 800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866 |
资源勘探开发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 |
|
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 |
|
黑色金属矿勘探和采选 |
|
有色金属矿勘探和采选 |
|
非金属矿勘探和采选 |
|
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
|
制造业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纺织业 |
|
医药制造业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
其他制造业支出 |
|
建筑业 | 2,318 |
行政运行 | 907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其他建筑业支出 | 1,411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战备应急 |
|
信息安全建设 |
|
专用通信 |
|
无线电监管 |
|
工业和信息产业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 |
|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
|
电子专项工程 |
|
行业监管 |
|
技术基础研究 |
|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
|
安全生产监管 | 873 |
行政运行 | 81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38 |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
|
应急救援支出 | 24 |
煤炭安全 |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
|
国有资产监管 | 926 |
行政运行 | 926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 |
|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750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750 |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黄金事务 |
|
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
|
技术改造支出 |
|
中药材扶持资金支出 |
|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
|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776 |
商业流通事务 | 499 |
行政运行 | 419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食品流通安全补贴 |
|
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 |
|
民贸企业补贴 |
|
民贸民品贷款贴息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80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43 |
行政运行 | 223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旅游宣传 | 120 |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934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 |
|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93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五、金融支出 |
|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安全防卫 |
|
事业运行 |
|
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 |
|
金融发展支出 |
|
政策性银行亏损补贴 |
|
商业银行贷款贴息 |
|
补充资本金 |
|
风险基金补助 |
|
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
|
其他金融支出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5,887 |
国土资源事务 | 3,803 |
行政运行 | 2,77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 |
|
土地资源调查 |
|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
|
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 |
|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
国土资源调查 | 12 |
国土整治 |
|
地质灾害防治 | 8 |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 |
|
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 |
|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
|
地质转产项目财政贴息 |
|
国外风险勘查 |
|
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支出 |
|
事业运行 |
|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 1,010 |
海洋管理事务 | 1,954 |
行政运行 | 1,813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59 |
海域使用管理 | 31 |
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 | 2 |
海洋调查评价 |
|
海洋权益维护 |
|
海洋执法监察 | 6 |
海洋防灾减灾 |
|
海洋卫星 |
|
极地考察 |
|
海洋矿产资源勘探研究 |
|
海港航标维护 |
|
海水淡化 |
|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支出 |
|
海岛和海域保护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 | 44 |
测绘事务 |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基础测绘 |
|
航空摄影 |
|
测绘工程建设 |
|
事业运行 |
|
其他测绘事务支出 |
|
地震事务 | 8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地震监测 |
|
地震预测预报 |
|
地震灾害预防 |
|
地震应急救援 |
|
地震环境探察 |
|
防震减灾信息管理 |
|
防震减灾基础管理 |
|
地震事业机构 |
|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 8 |
气象事务 | 123 |
行政运行 | 13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气象事业机构 |
|
气象探测 |
|
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 | 8 |
气象预报预测 |
|
气象服务 | 56 |
气象装备保障维护 | 25 |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 | 22 |
气象卫星 |
|
气象法规与标准 |
|
气象资金审计稽查 |
|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 |
|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12,957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
廉租住房 |
|
沉陷区治理 |
|
棚户区改造 |
|
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
|
农村危房改造 |
|
公共租赁住房 |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
住房改革支出 | 12,901 |
住房公积金 | 12,901 |
提租补贴 |
|
购房补贴 |
|
城乡社区住宅 | 56 |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56 |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172 |
粮油事务 | 327 |
行政运行 | 324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粮食财务与审计支出 |
|
粮食信息统计 |
|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 |
|
国家粮油差价补贴 |
|
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
|
粮食财务挂账消化款 |
|
处理陈化粮补贴 |
|
粮食风险基金 |
|
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 3 |
物资事务 | 8 |
行政运行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机关服务 |
|
铁路专用线 |
|
护库武警和民兵支出 |
|
物资保管与保养 |
|
专项贷款利息 |
|
物资转移 |
|
物资轮换 |
|
仓库建设 |
|
仓库安防 |
|
事业运行 |
|
其他物资事务支出 | 8 |
能源储备 |
|
石油储备支出 |
|
天然铀能源储备 |
|
煤炭储备 |
|
其他能源储备 |
|
粮油储备 | 1,836 |
储备粮油补贴 | 1,741 |
储备粮油差价补贴 |
|
储备粮(油)库建设 | 62 |
最低收购价政策支出 |
|
其他粮油储备支出 | 33 |
重要商品储备 |
|
棉花储备 |
|
食糖储备 |
|
肉类储备 |
|
化肥储备 |
|
农药储备 |
|
边销茶储备 |
|
羊毛储备 |
|
医药储备 |
|
食盐储备 |
|
战略物资储备 |
|
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6,059 |
年初预留 |
|
其他支出 | 6,059 |
备注: |
关于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7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同)减少4,620万元,下降5.70%。
2、国防支出1,9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0.75%
3、公共安全支出36,150万元,比上年增加3,017万元,增长9.11%。主要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4、教育支出110,382万元,比上年减少8,033万元,下降6.78%。主要是用于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义务教育免收书本费补助、校车运营经费以及创现设施设备款等专项。
5、科学技术支出4,726万元,比上年减少1,513万元,下降24.2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07万元,比上年减少93万元,下降0.85%。主要是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支持广播事业发展。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52万元,比上年增加5,731万元,增长7.28%。主要是用于底线民生、优抚安置、老龄事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参战涉核人员补贴等。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9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960万元,增长35.22%。主要是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医保个人缴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等专项。
9、节能环保支出1,930万元,比上年减少5,739万元,下降74.83%。
10、城乡社区支出10,574万元,比上年增加1,430万元,增长15.64%。
11、农林水支出55,826万元,比上年减少17,372万元,下降23.73%。主要是用于落实各项农业扶持政策、资源保护、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和支持老区建设等方面。
12、交通运输支出6,593万元,比上年减少579万元,下降8.07%。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66万元,比上年减少6,862万元,下降58.51%。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76万元,比上年减少658万元,下降27.02%。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87万元, 比上年增加113万元,增长1.96%。
16、住房保障支出12,957万元,比上年减少4,203万元,下降24.49%。主要按有关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补贴等。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72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2.51%。
19、其他支出6,059万元,比上年减少32,050万元,下降84.10%。
| 表7 |
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基本支出合计 | 479,395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181,142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
社会保障缴费 |
|
住房公积金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84,721 |
办公经费 |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公务接待费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维修(护)费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61,082 |
公务用车购置 |
|
设备购置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 31,360 |
公务用车购置 |
|
设备购置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20,550 |
工资福利支出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21,896 |
资本性支出(一) |
|
对企业补助 | 1,426 |
费用补贴 |
|
利息补贴 |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1,160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
助学金 |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离退休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其他支出 | 6,059 |
其他支出 |
|
…… |
|
备注: |
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
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体现政府预算的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工资奖金津补贴: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2.社会保障缴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3.住房公积金: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办公经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2.会议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会议费支出,包括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培训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培训费,包括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专用材料购置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不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5.委托业务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6.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维修(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三)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2.基础设施建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4.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5.设备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方面的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6.大型修缮: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大型修缮的支出。
7.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四)机关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2.基础设施建设: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4.设备购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方面的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5.大型修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大型修缮的支出。
6.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五)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对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对事业单位的商品和服务补助支出。
3.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的其他补助支出。
(六)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资本性补助支出。
1.资本性支出(一):反映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2.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七)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2.利息补贴:反映对企业的利息补贴。
3.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八)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资本性支出。
1.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反映对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2.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社会福利和救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2.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4.离退休费:反映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十)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1.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反映中央政府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十一)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政府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国内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2.国外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3.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内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4.国外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外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十二)债务还本支出:反映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1.国内债务还本:反映用于国内债务还本的支出。
2.国外债务还本:反映用于国外债务还本的支出。
(十三)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和不同性质预算间的转移性支出。
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反映上下级政府间的转移性支出。
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的由受援方政府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补偿、捐赠等资金支出。由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以及各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的对口援助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的资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3.债务转贷:反映上下级政府间的债务转贷支出。
4.调出资金:反映不同性质预算间的转移性支出。
(十四)预备费及预留:反映预备费及预留。
1.预备费:反映依法设置的预备费。
2.预留:政府预算专用。
(十五)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1.赠与:反映对外国政府、国内外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2.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3.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
4.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体现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主要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部门(单位)预算会计核算。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4.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1.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1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手续费: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9.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2.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4.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5.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1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7.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8.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海关等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
19.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2.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3.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5.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6.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2.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退职(役)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4.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5.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6.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困难群众、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7.医疗费补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9.奖励金: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1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国内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2.国外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3.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内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4.国外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外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5.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7.物资储备: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0.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11.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2.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不含对企业补助)。
(六)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5.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7.物资储备: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支出。
8.土地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9.安置补助: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1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1.拆迁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12.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3.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4.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15.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6.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资本金注入:反映对企业注入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2.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八)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资本金注入:反映对企业注入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2.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反映设立或者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支出。
3.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4.利息补贴:反映对企业的利息补贴。
5.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九)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1.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反映中央政府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十)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1.赠与:反映对外国政府、国内外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2.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3.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
4.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两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照表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科 目 名 称 | 科 目 名 称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
奖金 | |
社会保障缴费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职业年金缴费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伙食补助费 |
医疗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经费 | 办公费 |
印刷费 | |
手续费 | |
水费 | |
电费 | |
邮电费 | |
取暖费 | |
办公经费 | 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
租赁费 |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
其他交通费用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会议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培训费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专用材料费 |
被装购置费 | |
专用燃料费 | |
委托业务费 | 咨询费 |
劳务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维修(护)费 | 维修(护)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资本性支出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购置 |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土地补偿 |
安置补助 |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拆迁补偿 | |
设备购置 | 办公设备购置 |
专用设备购置 |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大型修缮 | 大型修缮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物资储备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无形资产购置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购置 |
设备购置 | 办公设备购置 |
专用设备购置 |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大型修缮 | 大型修缮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物资储备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无形资产购置 | |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
资本性支出(一) | 资本性支出 |
资本性支出(二)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对企业补助 | 对企业补助 |
费用补贴 | 费用补贴 |
利息补贴 | 利息补贴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
|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 资本金注入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抚恤金 |
生活补助 | |
救济金 |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医疗费补助 |
奖励金 | |
助学金 | 助学金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离退休费 | 离休费 |
退休费 | |
退职(役)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国内债务付息 | 国内债务付息 |
国外债务付息 | 国外债务付息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债务还本支出 |
|
国内债务还本 |
|
国外债务还本 |
|
转移性支出 |
|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债务转贷 |
|
调出资金 |
|
预备费及预留 |
|
预备费 |
|
预留 |
|
其他支出 | 其他支出 |
赠与 | 赠与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其他支出 | 其他支出 |
表8 | ||
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
“三公”经费 | 3,911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106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2,095 | |
1.公务用车购置 | 19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05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1,710 | |
备注:市(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
关于2018年台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构成
1.因公出国(境)经费是反映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反映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是反映机关和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2018年“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2018年我市“三公”经费预算计划安排3,911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下降7.4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1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0.9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1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9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6.16%;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7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10%。
表9 | ||||
2018年台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按项目分地区)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台山市 | **县 | **区 | **区 |
一、返还性支出 | 29,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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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 29,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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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转移支付 | 1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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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县区级没有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的,仍应公开空表,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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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0 | |
2017-2018年台山市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
| 单位:亿元 | ||
地 区 | 2017年余额 | 2017年限额 | |
全 市(台山市) | 22.21 | 2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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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县、区级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余额即可。 |
| 表11 |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代编预算数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271,654 |
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26,957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94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 231,655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9,000 |
彩票公益金收入 | 600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2,500 |
|
|
二、转移性收入 | 42,916 |
上级补助收入 | 43 |
下级上解收入 | 0 |
上年结余收入 | 36,927 |
调入资金 | 5,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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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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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2 |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代编预算数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314,449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5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832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93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303,029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60,938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012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72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1,304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503 |
(四)农林水支出 | 98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98 |
(五)交通运输支出 | 270 |
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0 |
(六)其他支出 | 1,374 |
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43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331 |
(七)债务付息支出 | 8,190 |
(八)债务发行费支出 | 26 |
二、转移性支出 |
|
调出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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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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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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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3 |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收入总计 | 314,569 |
一、市(县、区)本级收入 | 271,654 |
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26,957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94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 231,655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9,000 |
彩票公益金收入 | 600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2,500 |
|
|
二、转移性收入 | 43 |
上级补助收入 | 43 |
|
|
三、调入资金 | 5,945 |
|
|
四、上年结余收入 | 36,92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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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4 |
2018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市本级支出 | 36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5 |
市本级支出 | 1,425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303,029 |
市本级支出 | 303,029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四、农林水支出 | 98 |
市本级支出 | 98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五、交通运输支出 | 270 |
市本级支出 | 270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七、其他支出 | 1,374 |
市本级支出 | 1,374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八、调出资金 |
|
九、债务付息支出 | 8,190 |
十、债务发行费支出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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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 314,449 |
1.市本级支出 |
|
2.对下级转移支付 |
|
3.调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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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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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 ||
2018年台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市(县、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 | 306,233 |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5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832 |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93 |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303,029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60,938 |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 |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012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72 |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1,304 |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503 | |
四、农林水支出 | 98 |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98 | |
五、交通运输支出 | 270 | |
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0 | |
六、其他支出 | 1,374 | |
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43 |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331 |
备注: |
|
|
|
| 表16 |
2018年台山市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台山市 | **县 | **区 | **区 |
上级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合计 | 4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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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补助下级 | 0.00 |
|
|
|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下级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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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补助下级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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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下级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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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彩票公益金补助下级 | 43.00 |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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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县区级没有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的,仍应公开空表,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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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7 | |
2017-2018年台山市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
| 单位:亿元 | ||
地 区 | 2017年余额 | 2017年限额 | |
全 市(台山市) | 21.99 | 23.63 | |
|
|
| |
备注:1.县、区级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余额即可。 |
表18 | |
2018年台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362 |
(一)利润收入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
(四)清算收入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362 |
|
|
二、转移性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
|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362 |
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2,362 |
备注: |
表19 | |
2018年台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2,362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829 |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
(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
(四)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533 |
|
|
二、转移性支出 |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
|
(二)调出资金 |
|
|
|
|
|
本年支出合计 | 2,362 |
结转下年 |
|
支出总计 | 2,362 |
备注: |
表20 | |
2018年台山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一、市(县、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362 |
(一)利润收入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
(四)清算收入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362 |
|
|
二、转移性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362 |
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2,362 |
备注: |
表21 | |
2018年台山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一、市(县、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2,362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829 |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
(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
(四)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533 |
|
|
二、转移性支出 |
|
调出资金 |
|
|
|
|
|
本年支出合计 | 2,362 |
结转下年 |
|
支出总计 | 2,362 |
备注: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还应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 表22 |
2018年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
| 单位:亿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46.21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26.69 |
2、利息收入 | 0.21 |
3、财政补贴收入 | 19.17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14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7.83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7.67 |
2、利息收入 | 0.02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14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0.16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14 |
2、利息收入 | 0.02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4.03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4.02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0.15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14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0.14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12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3.08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45 |
2、利息收入 | 0.09 |
3、财政补贴收入 | 2.54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5.55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2.09 |
2、利息收入 | 0.03 |
3、财政补贴收入 | 3.43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5.26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12.06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13.2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备注: |
|
表23 | |
2018年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亿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48.82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8.10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1.51 |
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11.40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0.16 |
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 0.14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3.96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3.72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0.18 |
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 0.16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0.21 |
其中: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 0.20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54 |
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2.54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5.01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4.70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5.25 |
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25.25 |
备注: |
|
表24 | |
2018年台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
单位:亿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市(县、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46.21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26.69 |
2、利息收入 | 0.21 |
3、财政补贴收入 | 19.17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14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7.83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7.67 |
2、利息收入 | 0.02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14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0.16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14 |
2、利息收入 | 0.02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4.03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4.02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0.15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14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0.14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12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3.08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0.45 |
2、利息收入 | 0.09 |
3、财政补贴收入 | 2.54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5.55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2.09 |
2、利息收入 | 0.03 |
3、财政补贴收入 | 3.43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5.26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12.06 |
2、利息收入 | 0.01 |
3、财政补贴收入 | 13.20 |
4、委托投资收益 | 0.00 |
5、其他收入 | 0.00 |
6、转移收入 | 0.00 |
备注:县区级没有社保基金预算数据的,仍应公开空表,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
| 表25 |
2018年台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
| 单位:亿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市(县、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48.82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8.10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1.51 |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11.40 |
其中:(1)基本养老金 | 11.09 |
(2)医疗补助金 | 0.00 |
(3)丧葬抚恤补助 | 0.31 |
2.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3.转移支出 | 0.11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0.16 |
1.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 0.14 |
其中:(1)失业保险金 | 0.06 |
(2)医疗保险费 | 0.01 |
(3)丧葬抚恤补助 | 0.00 |
(4)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 0.00 |
(5)其他费用支出 | 0.06 |
2.其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3.稳定岗位补贴支出 | 0.01 |
4.技能提升补贴支出 | 0.01 |
5.上解上级支出 | 0.01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3.96 |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3.72 |
其中:(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 2.21 |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 | 1.51 |
2.其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0.24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0.18 |
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 0.16 |
2.劳动能力鉴定支出 | 0.00 |
3.工伤预防费用支出 | 0.00 |
4.其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5.上解上级支出 | 0.02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0.21 |
1.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 0.20 |
其中:(1)生育医疗费用支出 | 0.11 |
(2)生育津贴支出 | 0.09 |
2.其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3.上解上级支出 | 0.01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54 |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2.54 |
其中:(1)基础养老金支出 | 2.42 |
(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 0.09 |
(3)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 0.02 |
2.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3.转移支出 | 0.00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5.01 |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4.70 |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4.70 |
2.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 0.31 |
3.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5.25 |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25.25 |
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 | 0.00 |
2.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备注:县区级没有社保基金预算数据的,仍应公开空表,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
三、相关说明
(一)举借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46.92亿元,比上年新增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63亿元。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44.2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债券44.11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24.57亿元,专项债务21.99亿元。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待上级统一核定后另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7年取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7亿元,专项债券9.25亿元;新增债券2亿元,置换债券9.52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18年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18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0.32亿元,为一般债券;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9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82亿元。
(二)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详见预算草案报表8说明。
(三)预算绩效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事前绩效目标审核、事中绩效督查、事后绩效评价和问责”的要求,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强化绩效目标,将50万元以上可评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审范围,凡未通过绩效目标评审的,原则上不能纳入项目库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加强绩效评审和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预算项目拓展到财政政策、制度、管理和部门整体资金管理等领域,把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确保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三是强化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完善预算部门(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实施重点评价以及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机制。四是加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力度,在资金使用环节,及时跟踪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促进专项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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