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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征地(2019)37号2018年度第七批次---台城白水大岭厚
  • 2019-02-22 03:45:43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预公 

 

台国土预征公告字〔201937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台城街道办事处白水村大岭厚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台城街道办事处白水村大岭厚经济合作社约2.1145公顷{折合31.7175亩,其中林地0.3286公顷(可调整林地)、养殖水面1.7859公顷,实际地类面积以最后核准面积为准。}(详见附图)。

二、征收地补偿标准:参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和台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台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台府办〔20164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与被征地集体协商后确定。 

三、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四、补偿登记办法: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到当地所在经济联合社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五、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六、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台城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

 

 

征地实施单位:台城街道办事处

 

 

                                             公告发布单位:台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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