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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10-18 09:30:30
  • 来源: 台山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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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台山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上

台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海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安排,我市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推进“三大中心”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接湾区再展新作为、产业发展再取新突破、发展动力再获新提升、城乡面貌再呈新改善、群众生活再有新提高、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良好,“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财政收入增长平稳。积极做好“两个统筹”,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52%,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超2.02%),收入增幅高于江门市平均水平,进入江门红榜;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增长8.5%,超过省、江门市增速,取得来之不易的稳增长发展成绩。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称号,“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13个重点领域民生支出645,660万元,同比增长8.7%,其中疫情防控支出7,105.79万元;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精准发力纾困解难,集中财力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任务。

——城乡融合有效推进。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源,合理整合同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领作用,有力支持我市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提升。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92条问题已完成整改181条,整改完成率94.27%;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继续推进,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0项,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7.14亿元,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1.73亿元,总支出90.68亿元,结转结余1.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02亿元,总支出53.76亿元,结转结余0.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42万元,总支出800万元,结转结余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0.19亿元,总支出51.4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将个别执收单位预算安排与其政府非税收入挂钩,涉及36个项目。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涉及3个项目,金额316.62万元。

3.预算执行方面。3项财政代编预算项目865.05万元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16项财政代编预算项目执行率为0;8项专项资金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2021年未执行金额6,199.4万元。

4.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收入801.16万元。

5.非税收入方面。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涉及金额123.19万元;当年非税收入部分结存在财政非税专户未及时解缴国库,涉及金额3,908.49万元;21家基层医疗机构、3所学校和1家市直下属事业单位未将有关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合计881.58万元。

6.部分财政暂付性款项挂账超过3年,涉及其他应收款3,350万元、预拨经费51,39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五年内轮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重点对全市12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执行与决算方面。市委统战部和市归国华侨联社5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57万元,执行率不足60%;市统计局、市林业局等4家单位部分其他资金收支未纳入决算,涉及金额59.32万元;部分决算数据与会计账面数据不一致,涉及9个部门单位。

2.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市委统战部12个项目资金长期结存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29.88万元;市公安局2021年个别预算支出使用往来科目挂账。

3.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市统计局等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决算数据衔接不到位;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百峰传媒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新购置或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江门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白沙镇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和冲蒌镇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镇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白沙镇、冲蒌镇未将上级补助资金收入纳入本年度预算,部分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冲蒌镇部分物业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白沙镇应收未收物业租金31.75万元。

3.“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部分公务接待费等列支依据不充分,涉及冲蒌镇12.12万元、白沙镇1.66万元。

4.投资建设管理不到位。冲蒌镇、白沙镇拖欠工程款395.79万元。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江门市审计局的指导下,重点开展中央直达资金、省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市2021年1-9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等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及省工作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市科工商务局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政策宣传不到位,台山市3,313家中小微企业中仅有13家成功领取服务券;3个镇卫生院候诊区(或留观区)未规范配置相关健康宣教实施设备或张贴预防公示宣传资料。

(二)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市财政局超3个工作日才将就业补助等直达资金拨付到最终收益对象;财政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拨付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

(三)个别资金追回不及时。市应急管理局未及时追回劳务派遣人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财政资金,涉及金额15.03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2021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医疗防控保障工作落实情况、2019至2020年度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资金和市城区人民医院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细化和实化各项政策措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疫情医疗防控保障审计情况

4家集中隔离场所(酒店)违规重复报销工作人员伙食费0.81万元。

(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审计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水步镇和深井镇未及时足额配套有关项目镇级补助资金,涉及金额61.38万元;汶村镇未及时拨付宜居村庄补助资金6万元。

2.项目管理方面。端芬镇5条自然村村内道路1.6公里未实行硬底化改造;台城街道5个自然村邻村合用垃圾收集点;海宴河清文化广场—旱池工程由于设备采购调试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

3.基础设施管护方面。“三清三拆三整治”个别村(社区)后期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涉及7个镇(街)。

(三)医疗机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台山市城区人民医院2019至2020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方面。市城区人民医院编制年度预算采用的比例无确定依据;年度预算未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未上报主管部门;未能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存在超预算支出情况。

2.物资管理方面。市城区人民医院库存氧气、低值易耗品、被服材料等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

3.费用支出方面。市城区人民医院支付专家会诊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应纳税所得额23.41万元;差旅费、培训费及零星维修(护)费等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

四、绩效审计情况

为了解我市基础教育情况,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对市2020至2021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基础教育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21年市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低于20%(占比19.40%)。

(二)市教育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全额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

(三)部分偏远乡镇学校设施较为陈旧。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大江公益古埠提质增效工程、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相关工程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负责的部分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预、结算方面。“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中北陡镇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市民政局2项工程预结算未经编审。

(二)合同制订及履行方面。大江公益古埠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划拨款项到工人工资专户,涉及金额551.32万元;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分别有3项、4项工程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市水利建管中心未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金额合计83.26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四九镇蛮陂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保单保险期限未覆盖该工程所有施工期;部分工程未按时开工,涉及四九镇蛮陂头水库、坂潭水库、赤溪镇大坑水库和都斛镇都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公司)2019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能积极筹集资金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内控管理方面。文旅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存在费用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方面。文旅集团公司未及时变更个别暂缓建设项目的设计合同,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概算报批手续,部分工程项目资料未按项目归档存放。

(三)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百峰传媒公司广告宣传等部分营业收入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104.04万元;文旅集团公司部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不规范;文旅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账务核算错误的问题。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档案馆、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市流渔办和市公用事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个别重点项目和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个工作任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市医疗保障局未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市公用事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土地整合征拆工作未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市民政局、市流渔协会等4家单位个别经济事项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决策;市交通运输局、市红十字会等4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三)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市档案馆、市公用事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公务接待餐费支出依据不充分;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等4家单位公务用车方面存在出车登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5家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等部分事项未实施政府采购。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17件,主要是违规采购、未足额缴纳税费等方面的问题。

九、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本报告中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依法理财管财。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三是推动税费应收尽收,深挖房土两税税源,积极谋划非税资源,促使激励性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重点领域项目监管,进一步做好关键部位、环节的监控,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共资金资产安全和项目落地生效。

(三)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压实各部门单位政治责任,推动江门市和我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早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坚决遏止变相举借债务、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苗头,确保债券资金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三是树牢底线思维,强化企业投资风险管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四)抓好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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