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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2-08-11 17:11:12
  • 来源: 台山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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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台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海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台山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台山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台山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市政府和台山市委工作安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市审计局实施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一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本级财政管理及市直63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二是持续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三促进”情况、民营企业财政扶持情况、家电惠民情况等专题开展审计。三是重点聚焦农业农村、公共投资领域,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昌水四九五十河段治理、城区旧街活化改造工程、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等项目开展审计。四是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审计,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市人民医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五是探索实施绩效审计,对“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我市2020至2021审计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共192个,其中,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查出问题共55个,涉及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乡村振兴及污染防治、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等7个方面。目前,已完成整改52个,正在整改3个,整改率94.55%。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兜牢民生底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

       二、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市政府对上级审计查出涉及我市的问题以及我市本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快推进整改。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督导、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相关单位立即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落实整改。

       (一)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市2020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整改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涉及我市的共1个,主要是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不合规。已完成整改。

       2.根据《江门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表》反映,涉及我市的主要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仍违规领取失业待遇、未及时发放渔船油价补贴和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执行集体决策程序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我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共7个方面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率90.48%。

       1.财政管理涉及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的问题。截至2021年3月底,市财政局已将上述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非税管理系统2018年至2020年期间已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但未及时梳理、甄别和收缴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市财政局已追缴部分金额,其他非税通知书因重复开票或开票后终止业务,已全部在系统作废删除,旧非税系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停止征缴非税收入。已完成整改。

       关于2020年借给两个镇财政借款的合同未列明违约责任,其中1笔借款到期未收回的问题。2021年6月,市财政局与两个借款单位重新签订续借合同,明确财政借款违约责任,加强到期借款追收,规范财政借款管理。已完成整改。

       关于未及时停发7名重新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涉及金额3.48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5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全部追回7人违规领取的失业待遇。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侨联等9个部门单位2020年度结存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截至2021年9月,上述部门单位已投入使用存量资金57.14万元,余下存量资金已上缴市财政。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取的“见缝插绿”工程捐款等3项非税收入47.58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2021年8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109.40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2021年8月,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已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市场物业公司收取的致富楼租赁收入27.04万元未上缴市财政专户的问题。2021年2月,市市场物业公司已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已完成整改。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有5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滞留在国库或部门单位账户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上述涉及普通国道改造补助、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第一、二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普通公路水路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5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已完成拨付或使用。已完成整改。

       3.乡村振兴及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我市第二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2020年施工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的问题。2021年9月,该工程已取得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核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审核合格书。已完成整改。

       关于我市第二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2020年实际建成58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未达到861个的年度建设目标的问题。市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修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修订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为812个,已于2021年全部完成。已完成整改。

       4.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药品盘盈处置不规范,市人民医院药房产生药品盘盈共17次,合计15.14万元,未按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要求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加强药品盘盈结果产生原因分析,加强二级库存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需要审批的及时报批处理。已完成整改。

       5.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市新昌水四九五十河段治理工程项目,江门、台山两级部分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的问题。2021年9月,财政部门根据市水利局的申请,已在当年第一、二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足额配套资金用于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中,存在7份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和2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截至2021年9月,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建管中心已分别申报缴纳7份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和1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印花税合计5.69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总价款以最终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结算。目前,最后一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约定设计费、施工费,但勘察费还未确定。待工程结算审核完确定总价款后,市建管中心将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该问题8份合同已完成整改,余下1份合同正在整改。

       6.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的问题。2021年1月,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将《关于薪酬管理办法及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的函》及附件《台山市工业新城属下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台山市工业新城管委会辖下公司年度考核评价方法》报送市财政局备案。已完成整改。

       7.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市残联会个别内部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出租事项先执行后补集体决策手续、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7项资产处置和4项工程立项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决策的问题。上述两个单位分别于2021年1月和2月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推动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已完成整改。

       关于广东厨艺技工学校“粤菜师傅”培训综合楼工程部分代建和变更事项未经主管部门党组讨论的问题。市供销联社加强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严格执行。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

       202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工作,切实压紧整改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审计部门强化督促指导,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各项目标任务如期推进、高质完成。

       (一)强化统筹部署。完善全市审计整改“一盘棋”,市委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市政府迅速行动,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农村农业工委等部门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审计部门加强全程跟踪检查督促,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2021年4月和12月分别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工作、查摆不足、提出对策,始终做到高点谋划、高效推进。

       (二)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着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三)注重长治长效。一方面,健全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绩效考核、巡审联动、审计整改“回头看”制度,2021年以来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推动5个本级审计项目共46个问题事项实现整改销号。另一方面,突出源头发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各部门单位积极自查自纠、立查立纠,及时补短板、填漏洞,推进建章立制。

       (四)锻造干部队伍。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要求,加强全市审计人员思想淬炼、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夯实全市审计工作长远发展之基。

       四、下一步加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感恩自强奋进。

       (二)扛起政治责任。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检验政治能力、政治素养的重要标尺,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进行分类处理、动态跟踪、台账推进,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行业主管部门既要狠抓本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更要自觉扛起所在行业领域的主管责任。审计部门要做实做细跟踪检查督促,敢于动真碰硬、执法“亮剑”。

       (三)落实长效机制。一是规范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实现审计整改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二是深化协同联动,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三是坚持问计问效,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台山高质量发展。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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