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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江门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 2019-11-15 11:23:2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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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8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陈新汉局长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关于江门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今年1月,市委组建审计委员会,成为全省首个挂牌的地级市,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一年来,市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把江门打造成为珠江西岸新的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稳步推进审计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全口径审计,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实施51个审计项目,重点审计了市、县、镇(街)财政管理及市级部门预算执行,“三大攻坚战”,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落实跟踪,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公共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等6个方面内容,充分发挥审计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的作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去年相比,报告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呈现了年度整体审计工作的六大特点:

(一)拓展深化财政管理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监督大格局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为基础,以加强支出预算执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为重点,审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情况,加大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审计力度,不仅关注钱花得对不对,更关注花得好不好、有没有效。从审计结果看来,市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2个市(区)、10个镇(街)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如,在市级财政管理方面,公房租金收入结存在财政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13个部门15个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10%,2018年度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仅为5%;市土地储备中心未严格执行年初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且未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土地储备专项资金账户间资金调度程序不规范;存量资金结余在财政专户或部门账户未及时清理盘活等。在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及预算支出改变原预算用途,资产闲置,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在县级、镇(街)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虚增财政收入和支出,部分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国库,扩大财政资金开支范围,未及时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未登记入账,以及违规借款等问题。

(二)聚焦审计“三大攻坚战”。

突出关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首次将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作为报告重要板块单独反映,主要反映了财政暂存暂付性挂账事项和取消车辆通行费债务情况审计调查情况、2017年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情况以及部分县区和镇(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情况。从审计结果看来,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对暂存暂付性挂账事项进行管理和清理;市交通、公路部门能按要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持续推进收费站撤销等相关工作;相关市(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扎实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和改进。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将部分财政资金拨付至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提前列支挂账;向国有企业借入资金;对财政暂付资金审批管理不规范;部分车辆通行费还贷资金尚未使用;个别收费站应拆未拆。精准脱贫方面,扶贫、民政等部门对部分帮扶对象精准识别不到位;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社保部门未按规定为帮扶对象落实医疗保障政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方面,个别县区未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规用海等行为;未按规定完成矿山恢复治理、重污染企业搬迁和改造以及畜禽整治等工作;个别空气质量指标、水质未达标等。

(三)进一步加大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

聚焦促进经济高质量,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对全市减税降费、创新型企业培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推进、“小微双创”、“人才强市”以及扶持科技发展等7个方面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个别县区违规收取已停征的行事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科技部门对创新型企业申报审核不严,存在重复申报;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未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个别供水、供气企业为企业办理业务超时;“小微双创”专项资金使用率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严谨及项目调整不规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和个人补助分配比例较低,部分博士后科研站和创新实践基地长期处于空员状态;科技部门未及时制定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的专项管理制度;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分散,未能体现重点项目重点扶持的原则等。

(四)坚持做好重点民生审计。

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审计,对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公园城市建设等4个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从审计结果看来,有关市(区)、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等各项安居工程,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的全面提升;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以及公园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审计发现的一些比较突出问题有: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部分保障房资金闲置,使用效益不高;部分公租房闲置未能发挥保障效益;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保障对象资格审核以及后续动态管理不到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未及时使用省级基层医疗卫生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人数不足。促进民办教育方面,教育部门对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分配安排不规范;个别用款单位未及时使用专项资金。公园城市建设方面,有关部门对公园项目奖补资格审核不严;公园城市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

(五)持续关注公共投资项目推进情况。

对江门市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省道S364江门五邑路线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总投资额46.91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工程推进方面进展顺利,项目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完成征地计划,未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政策,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建设管理单位和项目公司违规将职工培训费和公司日常管理费用列入项目成本,违规占用建设资金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六)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报告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既坚持全面揭示问题,更注重发挥审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政府治理的作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全面揭示问题的基础上,首次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揭示了重大政策措施认识、理解不足,宣传不到位;预算编制不够严谨,项目执行不够严格;未实施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等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发挥专项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和保障作用等审计建议,着力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市(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 关于江门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江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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