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台山市社会组织参加2022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时间自2023年4月1日至8月15日,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t.gd.gov.cn/shzz/gdnpo_index.html)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截至2023年8月15日,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627个(社会团体50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2个),减除已申请注销的164个、2023年登记成立9个,应参加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454个,已审核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296个(社会团体20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0个),完成率65%;158个社会组织没有参加年报。
二、年报做得较好的社会组织
2022年度工作报告做得较好的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有台山市赤溪镇护岭村和谐乡亲联谊会、台山市广海镇归国华侨联合会、台山市慈善会、台山市建筑协会、台山市佛家拳学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台山市台城雅思英语培训中心、台山市乐心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台山市龙腾幼儿园、台山市侨耕巧厨娘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台山市台城城东幼儿园。上述社会组织重视年报工作,认真按照年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迅速完成材料报送,较快完成2022年度年报工作。
三、存在问题
全市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工作完成率65%,完成率总体偏低,导致完成率偏低主要原因如下:
1.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报工作不重视。我市部分社会组织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提醒督促,仍有158个社会组织未按要求提交任何材料进行年报,其中131个社会组织已在往年列入异常名录。
2.部分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监督、指导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按时间要求完成年报整改,特别是对没有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要加大监督力度。
3.部分社会组织没有设立专职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团体的成员大多已有固定工作,基本是兼职社团工作,导致没有一个专职人员专门去处理社团业务,而且人员变化大,往往工作交接不到位而导致未能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大对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报工作督促力度。年度工作报告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是否参加年度工作报告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组织的年报初审工作,并督促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年报的时间和程序要求,如实填报,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
2.公告活动异常名录。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要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即连续2年或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年报);自取得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应迅速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申请注销登记。对无法注销登记的,立案查处,将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附件:1.参加2022年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名单.xls
台山市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陈长谊,联系电话:55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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