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参保企业:
根据江门市《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50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我市企业申请领取2020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9年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2019年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即企业在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并按申报足额缴费且上年度内无欠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江门市201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2.12%)。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该目标为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能申请返还。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申请材料
1、《广东省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劳务派遣企业还须提供用工单位达成的稳岗补贴资金归属协议。
五、申请时间及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 ( https://rsfw.jiangmen.cn/)提交申请。(联系电话:5524398)
2.《广东省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填写说明(点击下载附件).doc
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申请操作指南》(点击下载附件).docx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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