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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废水排放标准规定案【台山市广海大沙污水处理厂】2016-10-17
  • 2016-11-14 00:33:05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台山市广海大沙污水厂违反废水排放标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环罚〔201621

处罚名称:

台山市广海大沙污水处理厂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

处罚结果:

1、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的罚款伍万贰仟壹佰壹拾贰元整(52112元);2、责令限制生产三个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广海大沙污水处理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690453583

440781000013913

 

 

法人代表姓名:

伍惠良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17

处罚机关:

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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