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台山市广海镇新宁洗染厂】2016-9-18
  • 2016-10-12 02:11:53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台山市广海镇新宁洗染厂违反排放废水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环罚〔201619

处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处罚依据: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2、处罚款陆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广海镇新宁洗染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19418931-4

440781000028079

 

 

法人代表姓名:

彭玉经

处罚决定日期:

2016918

处罚机关:

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