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广海镇新宁洗染厂违反排放废水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环罚〔2016〕19号 | ||||
处罚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处罚类别1: |
责令改正 |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
处罚结果: |
1、责令立即改正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2、处罚款陆万元整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广海镇新宁洗染厂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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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8931-4 |
440781000028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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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彭玉经 |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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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 ||||
地方编码: |
440781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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