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大江镇润佳五金塑料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9-25 16:18:16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根据台山市大江镇润佳五金塑料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润佳五金塑料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大江镇润佳五金塑料厂

项目概况

现有项目位于台山市大江镇公益工业开发区铁滘路 12 号,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加工生产骰子50吨/年。项目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关于台山市大江镇润佳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台环审[2019]196号,见附件6),于2020年7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工作。台山市大江镇润佳五金塑料厂在原址进行扩建,扩建后占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均不变,主要从事雕塑工艺品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骰子增产20吨/年,扩建后生产骰子共计70吨/年。

环评机构

广东润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大江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污水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两者较严值。
2、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破碎、球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注塑、点漆工序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点漆工序产生的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项目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