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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市慕兰雅卫浴有限公司年产智能浴缸2000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7-10 16:59:46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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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慕兰雅卫浴有限公司年产智能浴缸2000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慕兰雅卫浴有限公司年产智能浴缸2000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市慕兰雅卫浴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慕兰雅卫浴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白沙镇三八第三工业区开发区5号B座厂房,占地面积3213平方米,建筑面积3213平方米,主要从事有智能浴缸的生产,项目智能浴缸年产量为2000个。

环评机构

江门市邑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不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搅拌、浇注、切底、打磨废气等产生的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无施工期。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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