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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新建业(药用)五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塞200吨、塑料盖1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6-07 17:39:03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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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新建业(药用)五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塞200吨、塑料盖1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新建业(药用)五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塞200吨、塑料盖1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新建业(药用)五金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新建业(药用)五金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台城站西路142号,占地面积5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02.9平方米。由于生产和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新增投资300万元,在原有的仓库改造成注塑车间,主要用于塑料塞、塑料盖的生产,年产塑料塞200吨、塑料盖100吨。

环评机构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2)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2、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3、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遵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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