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1000吨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1000吨级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二号泊位码头工程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潭江工业区公益大桥下游约2.3公里潭江右岸河段,现有工程于2021年取得《关于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二期工程500吨级泊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江台环审[2021]4号),2022年3月2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有项目码头总占用水域面积660平方米,占用岸线66米,主要建设1个500t级码头泊位,实际码头结构按1000吨级泊位建设,设计年吞吐量42.5万吨,主要运输玉米、小麦、豆粕、菜粕等饲料原料。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拟将现有的500吨级泊位升级为1000吨级泊位,本次改造不涉及码头结构调整,且现有项目已有完整的码头装卸、运输设施,因此仅在原已预留在起重机桩位上新增起重机设备,码头总占用水域面积660平方米,占用岸线长度66米。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