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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中泰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458吨果茶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4-24 15:29:52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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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中泰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458吨果茶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中泰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458吨果茶饮料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中泰饮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中泰饮品有限公司选址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长龙路 3 号厂房二期内6号,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饮料的生产销售,年生产规模为 2458吨果茶饮料。

环评机构

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中两者较严值,排入凤河,然后汇入台城河。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配料、投料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 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参考“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燃气 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江府告〔2022〕2 号) ”,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 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4 、固废
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 污染不境防治条例》的要求;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仓库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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