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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3-29 15:41:3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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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工程选址于江门市台山市广海镇烽火角河东,项目占地面积40025.53平方米,建筑面积12748.74平方米,项目规模为年屠宰量生猪60万头。本迁建项目建成投运后,台城屠宰场则关闭停运。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合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主要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AO+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规模1500立方米/天。处理达标后,部分废水(962.17立方米/天)排入大隆洞水,最后汇入广海湾排污功能区;部分回用于待宰栏、屠宰车间、运输车辆及厂区道路及地坪冲洗用水。回用水处理主要工艺为“陶瓷平板膜”工艺,回用水量约为176.474立方米/天。
2、水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的预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对大隆洞河及广海湾近岸海域的污染物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后, CODMn、活性磷酸盐满足海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占标率分别为36.6%、91%),无机氮在排污口附近形成面积为0.115km2的混合区。混合区外各水质因子可达到海水三类水质要求。叠加背景值浓度后,CODCr、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核算断面CODCr占标率54.41%、氨氮占标率69.26%、总磷占标率48.96%,各预测断面的安全余量可达到10%以上。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屠宰间废气
屠宰车间设置为封闭式车间,屠宰车间外部设置固定围挡及顶棚,四周用柔性材料形成上部密封的集气区域。本项目拟采用风管对车间内废气进行收集,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工艺为“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
(2)待宰栏废气
项目待宰栏拟设置固定顶棚,高约6m,四周用柔性材料形成上部密封的集气区域。待宰栏顶部布置有通风管道收集废气,共设置两套废气处理系统,主要采用“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两套系统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合并,然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物质产生单元均设计为密闭式,即对污水处理池采取加盖处理,并将产生的臭气通过池体上方的吸风口抽引至废水站除臭系统,主要处理工艺为“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H2S、NH3)只有短期浓度。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故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防噪保护等一系列噪声控制措施,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产生的病死猪、不合格产品、其他屠宰废弃物,包括猪蹄壳、肉渣等将委托相关单位进入无害化处置;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日产日清,粪便经收集后外运作为有机物原料;猪屠宰过程肠胃内容物经收集后外运作为有机物原料;污水处理站隔渣产生的残毛、肉屑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脱水后污泥采用吨袋进行包装,暂存于污泥间,屠宰场污泥不含重金属等毒性物质,将外售下游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定期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委托环卫站处理。检疫过程产生的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HW03,废物代码为900-002-03,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故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待宰栏、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粪渣暂存间等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交易大厅、冷库、办公楼及厂内道路等按简单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
(六)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环境风险的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泄漏事故。建设单位在严格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制定和履行快速有效的应急预案后,将其上报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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