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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创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注塑快餐盒510吨、吸塑快餐盒51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12-06 17:02:41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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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创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注塑快餐盒510吨、吸塑快餐盒51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创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注塑快餐盒510吨、吸塑快餐盒51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创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创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11号之一F0004-,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888.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88.28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塑料快餐盒,项目年产注塑快餐盒510吨、吸塑快餐盒510吨。

环评机构

东莞市新绿净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注塑、吸塑统一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NMHC、臭气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的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D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的要求;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的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台城污水处理厂,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准和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等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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