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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辰港商贸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200万吨、机制砂20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11-23 15:24:43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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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辰港商贸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200万吨、机制砂20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辰港商贸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200万吨、机制砂20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辰港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辰港商贸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200万吨、机制砂200万吨建设项目选址于台山市大江镇麦巷村委会龙东村238号(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2度48分36.222秒,北纬22度26分19.467秒),项目占地面积12000.06平方米(18亩),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水洗砂、机制砂的生产制造,年产水洗砂200万吨、机制砂200万吨。

环评机构

广东环安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的堆场、输送、车辆运输扬尘所产生的扬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粉尘、汽车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制砂工艺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后引至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洗砂废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用水标准两者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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