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溢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2.6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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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16:02:0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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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山市溢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2.6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溢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2.6万立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溢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溢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选址于台山市三合镇温泉村横坑尾 2 号永隆砖厂 3 号 ,占地面积 30000平方米 ,年产机制砂 2.6 万立方米。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深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装卸送料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建设项目对原料堆场定期洒水,配备喷淋装置,控制喷水量、对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围蔽、洒水抑尘、铺设防尘网防尘等措施;卸料过程中通过洒水抑尘,卸料过程尽量降低落差,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卸料,可进一步减少卸料过程的粉尘产生量;采取道路洒水降尘、保洁等措施后车辆运输扬尘;破碎筛分过程采取设雾化喷淋装置,以减少粉尘排放量,以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抑尘用水、洗砂用水、车辆清洗用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台山市三合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后排至三合水;洗砂废水、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经过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絮凝剂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尾泥等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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