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称《条例》)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的通知》(粤建房〔2013〕83号)要求,我市继续做好2018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下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房屋征收工作依法平稳推进。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发布、更新,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通知》(江建函〔2018〕410号)要求,贯彻落实好房屋征收法规政策及我市有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2018年8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建函〔2018〕1515号)后,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积极排查本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中是否存在煽动群众闹事、阻挠施工等涉黑涉恶问题。2018年,全市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有2个(开平市原侨园宾馆周边房屋征收项目、开平市赤坎圩镇文物保护与整体改建项目)。高新区(江海区)、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台山市、恩平市未启动房屋征收项目。
开平市政府实施的两个房屋征收项目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各阶段的信息公开,依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利,促进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取得良好成果。2017年启动的赤坎圩镇文物保护与整体改建项目涉及被征收人3981户,到2018年年底签约率已经超过98%,目前进入攻坚的最后阶段。对余下不到2%尚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属地政府依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网络公告等多种方式向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按法律程序坚定不移地推进项目建设。开平市原侨园宾馆周边房屋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153户,在开平市政府2018年5月14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前,房屋征收部门依照《条例》规定依次完成项目审批、房屋调查及测量、房屋评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召开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在签约期开始一个月内已与全部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至2018年10月已完成全部被征收人的补偿搬迁安置,顺利完成项目征收工作。两个项目未发现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或有关线索报送,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为规范全市房屋征收提供良好示范。
二、主要存在问题
由于近年来我市实施房屋征收项目不多,一些市(区)也多年未启动过房屋征收项目,我市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房屋征收信息专栏缺乏维护、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信息混合未按规范分类公开等问题。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力度不够,缺少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门的联动,未形成较强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房屋征收部门要重视信息公开的法定性,规范信息发布。要切实按照省、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指引的要求公开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经过调整的,要落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渠道的维护,按规范设置“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区分房屋征收信息与其他征拆信息的发布,加强《条例》宣传解释工作。要确保通过互联网、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等方式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
(二)房屋征收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按照全市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报送工作制度持续做好线索排查,及时将涉黑涉恶情况向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门报送信息,确保我市房屋征收项目依法规范实施。
(三)房屋征收部门要牢固树立房屋征收依法实施的法律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沟通渠道的畅通有效,能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及房屋征收的诉求或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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