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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2016年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
  • 2017-01-06 09:13:56
  • 来源: 市公资办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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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根据江门市国资委、台山市委市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工作部署,我办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国有关停企业出清任务基本完成。

    根据《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粤府〔2016〕29号)、《江门市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江国资企管〔2016〕55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列入考核的关停企业35户。截止2016年年底,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3户;工商受理注销登记1户;集中托管企业11户。

    《广东省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标准的认定意见》(粤国资函〔2016〕1206号)确定关停企业出清标准为:一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二是工商部门受理注销申请;三是国资和工商部门已受理变更登记;四是公共平台已受理托管登记。我市关停企业已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及工商受理登记注销24户,余下11户已于2016年12月20日委托给江门市集中处置平台——江门市甘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处置平台将借助省股权托管中心的专业功能,实行分类分批指导处理关停企业,最终以产权转让、资产打包、破产清算、吸收合并、工商注销等方式依法依规实现市场退出。至此,我市已完成今年的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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