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24年第17号令
  • 2024-07-04 11:54:05
  • 来源: 台山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第17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