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四届市委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工作已结束。按照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带队参加各巡察组的巡察反馈工作,相关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参加了分管联系单位的反馈会。现公开市委巡察组向冲蒌镇党委及辖下17个村(社区)党组织、斗山镇党委及辖下19个村(社区)党组织、都斛镇党委及辖下18个村(社区)党组织、汶村镇党委及辖下16个村(社区)党组织、深井镇党委及辖下18个村(社区)党组织、北陡镇党委及辖下12个村(社区)党组织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和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反馈的问题。
冲蒌镇党委及辖下17个村(社区)党组织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涉农中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务监督流于形式,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发包、资源交易不规范。
斗山镇党委及辖下19个村(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厕所革命”有差距,涉农统筹资金未尽其用,涉农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学习“三资”管理有关政策文件不深入,民主监督不到位,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清产核资流于形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财务管理风险突出。
都斛镇党委及辖下18个村(社区)党组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拨付把关不严、使用不当,涉农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对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文件缺乏学习研究,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风险突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不规范,租金拖欠严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汶村镇党委及辖下16个村(社区)党组织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深入,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农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监管把关不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松散、资源管理混乱,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深井镇党委及辖下18个村(社区)党组织“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验收流于形式,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存在漏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出租租金应收未收,发包农村集体资源执行制度不严。
北陡镇党委及辖下12个村(社区)党组织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危房改造监管不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村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农村集体资金存放有漏洞,开支报账不严格,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不及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未按规定落实信息公开机制,绩效目标执行有差距,资金申请拨付不及时、不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审核把关不严谨,危房改造项目验收流于形式。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不力,养护资金未能专账核算,个别工程施工图设计未按规定在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服务机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
市水利局党组个别涉农资金工程项目进度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短板,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超范围使用涉农中央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涉农债券资金使用不充分。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传达学习不全面不及时,对农村工作部门建设不够重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涉农资金拨付滞后、使用效率低下,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配管理统筹不力,部分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对“三农”工作学习研究不深入,涉农中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保金,个别项目变更未经党组讨论研究决定。
此外,对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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