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的形象名片和文明标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市民朋友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因驾乘无牌无证摩电、不戴安全头盔、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对城市的形象造成损害。为此,我们倡议全市公职人员和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摩电安全文明出行开始,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规范、安全、有序、文明的摩电交通出行环境,助力全市摩电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带头登记上牌。带头申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牌照,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带头文明驾驶。模范遵守摩电交通法规,自觉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开无牌无证摩电车辆、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停、不超员。 三、带头有序停放。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盲道停车。 四、带头宣传发动。带头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执行。积极宣传摩电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志愿活动,制止和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五、带头加强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摩电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宣传,在工作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门口及停车场所摆放提示牌,坚决杜绝无牌证摩电进入行政办公区域。对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违反摩电交通法规的人员,加强教育、督促整改、落实处理。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带头遵守摩电出行规范,携手共创交通文明城! 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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