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民族团结奋斗精神,促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台山市委统战部组织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各镇(街)召开2023年台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长征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员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心同德、携手奋进,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担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决心,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要充分利用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不断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动用各村(居)、基层网格员、群团志愿者、党员先锋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基层力量,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四是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六进”。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类型多样、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确保民族团结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市上下人人知晓、人人维护、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五是做好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要树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思维,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把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整治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大局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民族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营造民族和谐氛围和依法治理环境。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