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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防山火,绿水青山我爱护
  • 2020-03-25 09:42:43
  •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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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广大市民谨记森林防火区和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区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森林特别防护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仍不可松懈,为避免清明祭扫带来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巩固防疫工作成果,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安全祭祀理念,以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安全文明的缅怀方式。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

  三、请广大市民切勿触碰法律。在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熏蛇鼠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凡违反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请广大市民监护好小孩和教育好家人,严防失火烧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750—5508211)或拨打火情报警电话12119。

台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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