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商住一体建筑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建筑形式。然而,这类建筑底层或部分楼层用于商业用途,其余楼层用于住宅,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据悉,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致力于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商住一体楼商户的消防安全监管,以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致力于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简要案情
年初,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住宅区楼下商铺旁的消防栓被商户擅自用木板遮挡,且需要利用工具才能撬开,严重侵害了楼上住户的权益。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立即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小区属于典型的商住一体建筑,底层商铺多达276家,楼上住户则有998户。检查中发现,楼下商铺存在擅自改变、占用消防设施的问题,大部分商户为了店面统一装修风格,擅自遮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并随意涂抹消防安全标识,导致消防器材难以辨识且无法正常打开使用。此外,还存在消防设施长期未检测、消防通道被阻塞等问题,给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强化协同履职,共治安全隐患
为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邀请相关行政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召开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
会上,各方代表共同剖析了该商住一体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厘清了各自责任,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会议达成一致意见,明确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物业管理公司规范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同时督促商户整改消防不规范行为。通过形成“检察+行政机关+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保护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与长效管理。
跟踪监督“回头看”
近日,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商住一体建筑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良好。原来被遮挡无法打开的消防栓已全部按照要求张贴消防栓安全标识,并在门板上加装了拉环把手,阻塞物也已搬离消防通道。七楼以下的住宅楼公共区域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已放置至少两个灭火器,损坏的消防设备已更新。消防安全隐患均已完成消除,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下一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主责主业,将“检护民生”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消防安全领域的督促履职。通过合力筑牢“防火墙”,推动消防安全从“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防患于未“燃”,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