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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农副食品物流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2024-09-24 15:03:34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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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山市四九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农副食品物流基地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0781-17-01-913478)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四九镇四九圩永兴路8号、长龙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农副食品物流基地及相关配套建筑 1 栋,共 6 层,1 层设置停车位及物流仓储室,2-4 层设置物流交易室,5-6 层设置物流配套服务等功能,占地 1482 平方米,建筑面积 5058.91 平方米,配套小汽车停车位 14 个。项目雨污分流建设工程5090m,包括新建DN1200 雨水管 1250m,DN800 雨水管 2230m,DN600 污水管 1610m。项目修复道路约 19000 平方米,疏通渠道并修复挡土墙。

  四、项目建设单位为台山市四九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956.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69.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0.59万元(勘察费14.25万元,设计费97.31万元,监理费77.67万元,建设期利息121.50万元,前期工作咨询费等其他费用149.86万元),预备费126.31万元,用地费500万元。资金来源: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四九镇农副产品物流基地项目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四九镇农副食品物流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409-440781-17-01-91347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9月20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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