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110kV红岭站10kV平岗#8-#11及10kV平岗线猪场支线等3条支线线路迁改工程立项申请书》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项目代码:2406-440781-04-01-33405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架空线路1.05千米、利旧新建架空线路0.355千米、新建杆塔18基、新建电缆线路140米、新建杆塔设备5套、保供电部分1项、拆除架空线路1.2千米、拆除杆塔19基、拆除柱上开关1套-开关用于利旧。
四、项目由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225.8万元。其中:建安费192.5万元,工程勘察费1.1万元,设计费10.2万元,监理费6.4万元,其他费用1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110kV红岭站10kV平岗#8-#11及10kV平岗线猪场支线等3条支线线路迁改工程用地选址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八、项目用地要严格按照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110kV红岭站10kV平岗#8-#11及10kV平岗线猪场支线等3条支线线路迁改工程用地选址及规划意见的复函》执行。
九、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一、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10kV红岭站10kV平岗#8-#11及10kV平岗线猪场支线等3条支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台山供电局
附件
台山市110kV红岭站10kV平岗#8-#11及10kV平岗线猪场支线等3条支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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