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鹏权中学:
《关于台山市鹏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406-440781-05-01-484827)。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鹏权中学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鹏权中学进行扩建,其中:建设2栋教学楼,层高为5层,首层为架空层,建筑面积约为5190平方米;建设1栋生活楼,层高为6层,首层设置饭堂,2-6层为学生宿舍,占地面积约为15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257平方米;建设多个运动场地包含篮球场、排球场、运动器械场等;以及建设连廊、消防水池、变配电站、室外场地、生态绿植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由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538.60万元,设备费393.79万元,勘察费43.03万元,设计费143.43万元,监理费105.29万元,其他费用495.22万元,预备费280.6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 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 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 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鹏权中学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406-440781-05-01-484827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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