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报送台山市台城桥湖龙安新村及侨苑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40781-04-01-74820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龙安新村及侨苑新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共98883.97平方米,建筑栋数共130栋。改造内容包括楼道门更换、楼道门禁设施更换、疏通及维护化粪池、给排水管更换以及楼道墙面粉刷等建筑本体整治;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三线拉挂整齐或落地等市政设施提升;小区公共空间改造、垃圾收运点设置等公共空间优化。
四、项目由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93.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3.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9.55万元(勘察费60万元,设计费71.16万元,监理费53.71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124.68万元),预备费141.0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出具台山市台城桥湖龙安新村及侨苑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台城桥湖龙安新村及侨苑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9-440781-04-01-748202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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